由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起全面撤銷PHS無線電通訊器材的豁免領牌安排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今日(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提醒市民,在1895 - 1906.1兆赫頻帶內操作的「個人手提電話系統」 (PHS) 無線電通訊器材的豁免領牌安排將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全面撤銷。

通訊辦發言人表示:「PHS是一種由日本開發的中短程流動無線電通訊技術,早於一九九七年引入香港,主要用作室內無線電話。然而,PHS器材在香港的使用情況並不普及,本地市場已有一段時間沒有PHS器材出售。為騰出無線電頻譜以便更有效地供其他服務使用,通訊事務管理局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公布撤銷PHS器材豁免領牌安排的決定。市民獲給予三年寬限期,可繼續使用PHS器材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通訊辦亦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五月期間安排一連串宣傳活動,知會市民有關撤銷PHS器材的豁免領牌安排。」

發言人續稱:「由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即撤銷PHS器材的豁免領牌安排當日)起,任何人均不得在香港管有或使用任何PHS器材。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需相關資料或查詢他們現時使用的室內無線電話或其他無線電通訊器材是否屬於PHS類型,可瀏覽通訊辦網站http://www.ofca.gov.hk/phs或致電通訊辦熱線2961 6333。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