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指标 定义
人口指标 有关指标一般来自国际组织或政府统计机关的资料。
人口 指由政府统计处编制的人口估计,亦称「居港人口」。
住户数目 指由政府统计处编制的家庭住户数目。家庭住户是指一群住在一起及分享生活所需的人士,他们之间不一定有亲戚关系。自己单独安排生活所需的个别人士亦当为一户,即「单人住户」。成员只有非香港居民或流动居民的住户并不会被界定为家庭住户。
电话网络 本类指标所指的是固定电话网络。
操作中的主要电话线数目 把用户的终端设备连接至公共交换式网络,并在电话机楼设备内有专用端口的电话线数目。
数码主要电话线百分比 指主要电话线连接至数码式机楼的百分比。本百分比是以连接至数码式电话机楼的主线数目除以主线总数而得出的。
住宅主要电话线百分比 指在住宅内的主要电话线的百分比。本百分比是以服务住户(例如:不用作商业、政府或其他专业用途的线路或公共电话亭)的主线数目除以主线总数而得出的。
公共收费电话机 指各类型公共电话机的总数,包括以辅币或电话卡操作的公共电话机。装设在私人地方的公共电话机亦应包括在内。所有公共电话,不论性能(例如:本地电话或国内长途电话)均应计算在内。
流动服务 本类指标所指的是流动(无线)网络。
公共流动服务用户 指使用公共流动服务的用户,包括传统流动话音及/或数据客户和「机器类连接」之用户。
按人口计算的流动服务用户渗透率(﹪) 按人口计算的流动服务用户渗透率是以流动服务用户总数除以本港人口而得出的,并不包括机器类连接。
下载速度高于256kbps的流动数据专用连接数目 指提供下载速度高于256kbps的流动数据专用连接数目。包括通过数据SIM卡,USB适配器和机器对机器进行的流动数据专用连接,但不包括透过智能手机可兼用语音和数据的连接。
其他服务 本类指标所指的是文本通讯、数据通讯和增值网络服务。
综合服务数据网络(ISDN)签约用户 指综合服务数据网络(ISDN)的签约用户数,包括基本速率和基群速率的用户。
相等于综合服务数据网络B频道的数目 指把ISDN用户线路数目转换成等同的话音频道数目。基本速率用户的数目是乘以2,而基群速率的用户数目是乘以23或30,视乎所使用的标准而定。
通讯量 本类指标指透过公共交换式电话网络传输的通讯量。
拨出国际电话通讯量 指由某一经济体至该经济体以外目的地的有效(完整)通讯量。
国际拨入电话通讯量 指由某一经济体以外的地方至该经济体内一个目的地的有效(完整)通讯量。
国际双向电话通讯量 指由该经济体处理的总国际通讯量,即拨入及拨出通讯量的总和。然而,有些经济体亦把转发通讯量包括在此数字内。
员工数目 本类指标指在电讯服务行业内的员工数目。
全职电讯员工数目 数字指从事电讯行业的就业人数(公务员除外)。就业人数包括:(i) 于统计日期工作最少1小时及经常参与机构单位业务的东主、合伙人,以及与东主或合伙人有亲属关系并在机构单位工作而无正薪的人士;(ii) 于统计日期向机构单位直接支取薪酬的全职受薪雇员,以及有限公司的在职董事,其中包括长期或临时聘用的,无论这些雇员正在本港或其他地方工作或暂时缺勤(即正在放病假、分娩假、年假、事假的工人及罢工者);以及(iii) 在统计日期工作最少1小时的兼职雇员,以及夜班或轮班的雇员。
收费 收费是以当地币值表示并包括任何相关税项。
住宅电话接驳费 指申请住宅电话服务所包括的一次过收费。
商业电话接驳费 内容与上项相同,但适用于商业用户。
住宅电话月租 指使用公共交换式电话网络(PSTN)的住宅用户的周期性固定收费。此收费包括租用电话线的费用但不包括租用终端机(例如:电话机)的费用。
商业电话月租 内容与上项相同,但适用于商业用户。
收入 本类指标是以现行价格及当地货币计算。须注意的是各经济体对电讯收入的定义有差异,而会计政策亦不尽相同。
电讯服务总收入 指提供电讯服务所赚取的收入。这包括来自提供固定电话、流动通讯、电文(专用电报、电报及图文传真)、私人租用线路及数据通讯等服务和销售相关产品的收入。
资本开支 本类指标指全年投资在电讯网络的开支。
全年电讯投资总额 指与获得电讯设备基本建设拥有权有关的开支(包括支援土地及大厦、知识产权及非实体的财产,例如电脑软件)。这包括初期装设及在现存装设上再加装设备的开支。
广播 本类指标指电视广播设备及网络。
地面多频道电视登记账户 登记使用由固网(例如混合光纤同轴电缆、宽频网络、微波多点分配系统)和卫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传送的地面多频道电视服务的账户。
家庭卫星天线 指可直接从卫星(即直抵用户)接收到电视广播的家庭卫星天线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