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津贴: 港币10,500元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暑期实习生职位空缺现正接受申请,职位的详情载于附录 。
一般要求:
申请人必须为现正修读专上院校全日制课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实习期:
由2021年6月或7月开始,为期约两个月。实习期会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聘用条款:
暑期实习生是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及条件聘用,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包括用膳时间。
申请手续:
- 所有申请人必须把填妥的申请表 连同(i)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同等考试成绩及学历证明副本;以及(ii)学生身分证明文件或修业成绩表副本提交。如申请人没有提交副本(i)和(ii),申请可能不获受理。
- 就读于本地专上院校的本港学生必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办事处/就业辅导中心递交填妥的申请表 及(a)项所述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没有遵从上述指示,申请将不获受理。
- 就读于非本地专上院校的学生必须把填妥的申请表 连同证明文件,在截止申请当日或之前(以邮戳为准)寄往下列地址。
- 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 申请表上须注明申请职位编号。
- 实习计划的每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职位。如申请人申请多于一个职位,申请将不获受理。
- 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起计八个星期内未接获通知,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可以订立筛选准则/举行技能测验,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无须再经筛选。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组
如有查询,请致电2961 6522与邓先生或欧阳女士联络。
截止申请日期:
职位(1)及(2):2021年4月14日
职位(3)及(4):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