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 资讯科技经理(发展)(非公务员职位空缺)
入职薪金:月薪港币77,800元至港币82,800元,视乎学历及工作经验而定
入职条件注(1):
- 申请人须 -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计算机科学、资讯科技或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ii)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2)] 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iii) 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至少六(6)年与资讯科技有关的全职工作经验,其中两(2)年必须担任类似职位并负责相若职责;以及
(iv) 在使用Java框架(如Spring MVC、Spring Boot)、HTML 5、CSS、JavaScript(如React.js、Angular.js)及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RDBMS)(如Oracle、Microsoft SQL Server、MySQL、MariaDB)管理资讯科技系统的系统分析和设计、推行及维护方面具备至少四(4)年的全职工作经验。
- 申请人须以客为先,能在压力下工作,并愿意应要求在办公时间之后逾时工作,以及间中候命工作。
- 申请人须对于项目管理及以业界的最佳作业守则推行系统开发具备丰富经验。
- 持有以下证书或具同等资格者占优 –
(i) Projects in Controlled Environments、version 2 (PRINCE2) Professional;以及
(ii) 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PMP)。
- 对使用以下技术/产品具备经验者占优 –
(i) 敏捷软件开发;
(ii) 持续整合/持续交付(CI/CD)管道;
(iii) DevSecOps;
(iv) 全端/全栈开发(MEAN/MERN);
(v) RESTful API开发;
(vi) Python程式编制;
(vii) NoSQL数据库;
(viii) 容器化技术,例如Red Hat OpenShift、podman、containerd、KubeSphere、Knative等;以及
(ix) 服务网格/无伺服器架构。
职责:
资讯科技经理(发展)将主要负责 -
- 管理发展小组完成系统开发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与资讯科技相关的职务;
- 担任应用程式及数据架构师,以支缓业务要求;
- 确保遵循政府有关系统开发及资讯科技保安的最佳作业守则、规例、政策及指引;
- 执行和领导执行系统开发的工作,包括项目规划及管理、制定预算、可行性研究、收集用户需求、系统分析和设计、规格发展、产品评估、程式编制、采购、供应商╱合约管理、系统推行、系统测试、系统文件编制、系统管理及维护、系统故障处理及调校、品质保证,以及系统开发周期的其他工作;
- 管理和监察应用系统、网站及公共电子服务的更新、管理、维护和运作复原工作;
- 与持份者沟通和协作,以达成业务目标;以及
- 处理各类行政工作。
注:
(1) 申请人必须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已经符合所须的入职条件。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3) 申请人须参加遴选面试及笔试。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甄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有关面试及笔试。
聘用条款:
受聘者将按为期两年的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续约与否视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现和服务需要而定。
附带福利:
- 受聘者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持续良好,于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者向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总数可达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
- 受聘者可按《雇佣条例》的规定,在适当情况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 340(7/202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申请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表格,连同(i)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香港中学会考成绩或同等考试的成绩〔见注(2)〕副本;(ii)院校所颁授的学历及专业资格的相关修业成绩及证书副本;以及(iii)现时及过往的就业记录证明,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除申请表格外,申请人须另页胪列过往的就业记录,并在指定的补充资料表格详细介绍其相关经验及技能。补充资料表格可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网页https://www.ofca.gov.hk/sc/about_us/career_ofca/job/index.html下载。若没有另页提供就业记录和填妥补充资料表格,申请人可能不获面试机会。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资讯科技经理(发展) 职位」。为免邮件延误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和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将不获处理。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2025年4月29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和另页提供的就业记录邮寄至下述联络地址,或将上述文件的扫描副本电邮至recruit-ncsc@ofca.gov.hk。请在信封面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或电邮内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表格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收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地址及查询电话: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组(电话:2961 6719或2961 6522)
截止申请日期:2025年4月22日
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发出聘书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甄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面试;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内「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的部分参阅该资料册;以及
-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连同申请表格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