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号码显示须知
来电号码显示的须知事项
- 适用于固定及流动电话的来电号码显示(「来电显示」)服务已于一九九六年年底首次引入香港。
- 这本小册子会告诉你什么是「来电显示」,以及你可以怎样利用这项服务。
什么是「来电显示」?
对接电者而言:
- 当电话铃声响起,而你尚未接听电话之前,这项服务会让你知晓来电的电话号码。
- 然后, 你可决定是否接听这个电话,或选择记下电话号码,在方便时才复电。
- 大部分「来电显示」器材配备储存来电号码、来电日期及时间的功能。有些器材能够筛选那些故意拒示电话号码的来电,并把来电转送至电话录音机。此外,有些电话公司或会提供自动拒接这类来电的服务。
- 「来电显示」服务可助你更有效地处理个人通讯事宜,并可为你的个人私隐提供更大的保障。
对来电者而言:
- 如你的亲友在接听你的电话之前知道这是你的来电,他们便可享有上述好处。
- 如你在通话时线路突然中断,对方仍可知道按拨哪个电话号码复电给你。
- 如对方家里无人接听你的来电,你的电话号码及致电时间可能会记录在对方的「来电显示」器材内,让对方复电时更加方便。
怎样才可享用这项服务?
- 假如你的电话公司提供「来电显示」服务,你可直接向他们申请。一般来说,这项服务是收费的。
- 另外,你须购置可以展示来电号码的器材。多个产品供应商均有出售这类器材;你不一定要向你的电话公司或某一经销商购买这类器材。
- 在购买或租用器材之前,请你先检查该器材,以确保该器材操作正常,并具备你所要求的功能。
我是否必须让他人知晓我的电话号码?
- 如你使用的网络具有「来电显示」功能,而你亦有申请「来电显示」服务,你便可以知道来电的电话号码。不过,无论你有否申请「来电显示」服务,当你使用这网络致电他人时,你的电话号码便会自动传送给对方,除非你故意拒示你的电话号码。
- 你可以选择:
- 打出某个电话时不显示你的电话号码(在按拨电话号码之前先打133,你的电话号码便不会在该次致电时显示)。
- 打出的所有电话皆不显示你的电话号码(请联络你的电话公司,要求安排「完全停止示号」)。
- 两个选择都是免费的。
- 如你已选用「完全停止示号」,但后来又想向接电者显示你的电话号码,你可以选择:
- 在按拨电话号码之前先打1357(你的电话号码将在该次致电时传送给对方);
- 取消「完全停止示号」,以便在每次致电时皆向对方显示你的电话号码(请联络你的电话公司,安排取消「完全停止示号」)。
- 两个选择都是免费的。
我是否必定有这些选择?
- 电话公司必须按照你的指示停止传送你的电话号码。不过,如你要安排「完全停止示号」,电话公司可能需时数个工作天调整网络。在调整期间,请你留意电话线的当时状况,并在每次打电话之前先按拨133。你可随时向你的电话公司查询电话线的状况。
- 在下列情况下,你无须作出选择:
- 如你透过未配备「来电显示」功能的网络打出电话(你的电话号码便不会显示给接电者);
- 如你从公众电话亭或收费电话机打出电话(你的电话号码亦不会显示给接电者);
- 如你打999紧急电话(所有「停止示号」功能均会无效,你的电话号码亦会完整地传送至999紧急中心)。
对选择不在电话簿内列出电话号码的客户有何影响?
- 你可能选择不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印在电话公司的电话簿内,你这个选择不会令你的电话线出现「完全停止示号」的情况。
- 因此,如你打电话时不想向对方披露自己的电话号码,你仍须采用上文所提及的其中一种「停止示号」功能。
接电者会否知道我故意拒示电话号码?
- 「来电显示」服务的技术规格可辨别出到底是来电者故意拒示电话号码(例如先拨133或作出「完全停止示号」安排),或是网络本身无法显示电话号码(例如网络本身不能提供「来电显示」功能,或该个电话是从公众电话亭或收费电话机打出的)。这套规格可把上述两种不同的情况,透过接电者的示号器材显示出来。
- 接电者知悉上述两者区别后,便可根据这点选择是否接听来电。
- 当然,如接电者根本没有申请「来电显示」服务,你是否拒示电话号码也无关重要。
致电求助热线
- 很多社会服务机构了解到求助热线的致电者可能不想显示他们的电话号码,因此,这些机构可能选择不申请「来电显示」服务。
- 这些机构多数会公布他们不申请「来电显示」服务的决定。只要在致电求助热线前按拨133,必可确保你的电话号码不被显示。
使用取得电话号码
- 如你申请了「来电显示」服务,在使用取得的电话号码时必须谨慎,并须尊重致电者的私隐。
- 虽然你可利用取得电话号码来识别致电者的身分及复电给他,但你不得利用取得的电话号码作致电者并未知悉的用途,例如未取得致电者的同意而公布或向别人披露他的电话号码。
- 目前,个人资料的私隐事宜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保障。对于使用个人资料来管理私人、家庭或家居事务或作消閒目的,条例并无规限;但对于使用个人资料作其他用途,则有订明条文加以限制。这些条文的内容,与使用他人的电话号码有关;无论是经由「来电显示」服务或其他途径取得的电话号码,皆受管制。如欲进一步查询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文的资料,可致电2827 2827与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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