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 操作频率及最大输出功率 合资格用户 适用牌照 牌照费 使用经类型检定的设备(相关规格)
Wi-Fi 在以下频带内操作:
(a) 2400 – 2483.5 MHz
(b) 5150 – 5350 MHz
(c) 5470 – 5725 MHz
(d) 5725 – 5850 MHz

最大输出功率:
  • 使用频带(a):峰值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为4W
  • 使用频带(b):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为
    200 mW
  • 使用频带(c):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为1W
  • 使用频带(d):峰值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为4W
(详情请参阅 《豁免令》 附表2
公众 获豁免领牌1 不适用 属自愿性质(符合自愿验证计划下 HKCA 1039规格
在5925 - 6425 MHz频带内操作

最大输出功率:
  • 室内使用: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为24dBm
  • 室外使用: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为14dBm
(详情请参阅 《6吉赫器件类别牌照》
公众 6吉赫器件类别牌照 不适用 接入点2:属强制性质 (符合强制验证计划下 HKCA 1081规格以及强制标籤,即经验证并于香港售卖的接入点必须贴有通讯局指定的标籤)

客户端器件3:属自愿性质 (符合自愿验证计划下 HKCA 1081规格
WiGig 在57 – 66 GHz频带内操作

最大输出功率: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为
40 dBm

(详情请参阅 《60吉赫器件类别牌照》
公众 60 吉赫器件类别牌照 不适用 属自愿性质(符合自愿验证计划下 HKCA 1074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