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时收到电讯服务供应商的促销电话向你推销电讯服务计划。当你口头同意选用其服务后,通常希望取回合约的条款的书面确认。
《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下称《业界守则》) 为消费者提供更佳保障,简单而言:
消费者应要求服务供应商讲解其服务合约如何符合上述要求。如有需要,你应参考《业界守则》第四段,从而了解你可享有的保障。
《业界守则》为业界自愿计划,而香港所有主要固定与流动网络营办商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已落实推行。消费者须注意,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的《业界守则》最新修订版仅适用于(a)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或以后所有订立、续签、延长或更换的新电讯服务合约及其他指定合约;及(b )个人或住宅用户。此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业界守则》的某些条文并不适用。消费者如有疑问,应要求服务供应商详细解释,有需要时更应参考《业界守则》的相关条文。
有关《业界守则》全文及已采纳《业界守则》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名单,请参阅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