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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于 2025 年 4 月 3 日 上午 8 时 23 分
网页 -- https://www.ofca.gov.hk/sc/contact_us/enquiry/complaints_ofca/index.html

    怎样投诉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如你不满意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的服务、行政措施或通讯办员工的处事方法,可以透过以下任何一种渠道作出投诉并向本局提交有关资料:

    • 邮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
      公共事务科
    • 传真:
      25910316
    • 电邮:
      webmaster@ofca.gov.hk
    • 通讯办热线:
      2961 6333(选择语言后按 ‘8’ 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公众假期除外)〕

    你亦可以利用本局的投诉表格(PDF 格式 网上表格 )作出投诉。

     
    投诉人须提供的资料

    为让我们能准确有效地处理你的投诉,你的投诉必须包括以下资料:

    • 全名
    • 通讯及 / 或电邮地址
    • 电话及 / 或传真号码
    • 投诉的详细资料

     
    个人资料

    投诉人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及文件,只会用作内部调查及与该个案直接相关的用途上。你有权要求查阅及改正我们所持有与你有关的资料。如你欲行使这项权利,请以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 传真:
      (852) 2591 0316
    • 电邮:
      webmaster@ofca.gov.hk
    • 邮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
      保障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通讯办怎样处理有关其政策或行政的投诉?

    • 在接获投诉的三个工作天内认收投诉。
    • 视乎投诉的事项,投诉会由有关分部主管、分科主管或由通讯事务总监特别委任的人员,在接获投诉的三个工作天内开始调查/跟进行动。
    • 在15个工作天内给予投诉人详细回复。如未能在上述期间给予详细回复,将会给予投诉人初步回复,汇报调查进展。

    如投诉人不满调查结果,可直接向通讯事务总监提出上诉,要求复核投诉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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