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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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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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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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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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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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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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2日 | |
2009年5月19日 | |
2009年5月15日 | |
2009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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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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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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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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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8日 |
* 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第616章),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的所有责任及权力已授予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而电讯管理局(电讯局)的所有责任及权力已授予通讯局的执行部门——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文件中对电讯局长和电讯局的所有提述均须分别解释为通讯局和通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