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七月十八日)发出竞投指南,邀请第三代流动服务牌照的申请。竞投指南载列了第三代流动服务竞投底价、竞投规则以及其他发牌架构的细则。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发言人表示:「政府今年二月公布会以先作预先评审,再进行频谱竞投的混合方式,发出四个第三代流动服务的牌照。混合方式可确保日后第三代流动服务网络的质素,并且可以公平而富效率的方法分配频谱。」

发言人解释说:「鉴于近期电讯业普遍面对调整压力,我们已采取以专营权费为基础的付款方案,目的是要减轻营办商的财政负担。根据这个方案,专营权费将设有最低保证金额,这样既可减低政府的风险,亦令政府分享第三代流动服务比预期为佳的盈利。」这方案亦规定每名持牌人须按相同的专营权费百分率就其营业额缴付款额。

政府今日同时公布竞投的底价,以及订明每个专营权费百分率的最低保证金额的竞投对照表。第一阶段竞投(即专营权费竞投)的底价为网络营业额的百分之五,其首五年的最低保证金额为每年港币五千万,而在第六年开始的每年最低保证金额将逐年递增,直至牌照十五年期结束为止。

发言人解释说:「在厘订底价时,我们的目标是鼓励营办商加入第三代流动服务的市场,另一方面,须为频谱这项珍贵的公共资源厘订一个合理的最低价格。我们在考虑了现时的市场环境,平衡各项因素后才订出有关底价。」

「为了配合设有最低保证金额的专营权费计划,我们亦详列一个竞投对照表,列出各个专营权费百分率出价的相应最低保证金额。在竞投对照表中,最低保证金额的递增率将高于专营权费的相应递增,目的是阻止出现非理性竞投。」发言人补充说。

政府亦已厘订第二和第三阶段竞投的底价。第二阶段为解决一旦竞投间出现关连的情形,虽然出现关连情形的机会极微。第三阶段是为分配指定频谱予成功竞投者而设的机制。基于确保合理最低价格的目标已在第一阶段竞投所设的底价所达到,两者的底价均订为港币零元。

政府的目标是进行公开,具透明度及公平的竞投。在确保竞投公正的原则下,政府会尽量提高竞投的透明度,并尽早发布所有有关资料。然而,为避免串谋活动的机会,竞投者的身分会在主要竞投阶段中保密。我们已制定了足够的措施,以确保竞投公正地进行。

此外,竞投指南亦列出竞投规则和有关规管事宜的详情。根据今年二月公布的发牌架构,政府将实施开放网络的规定,持牌人须至少开放百分之三十的网络容量予非联营的移动虚拟网络营办商和内容及服务供应商。成功申请第三代流动服务牌照的第二代流动服务营办商须向新营办商提供本地漫遊服务。这些规定将鼓励新营办商加入市场,确保一个富竞争性又蓬勃的第三代流动服务市场,以及维持公平竞争的环境。

发言人解释:「我们已清楚说明,不会在二零零五年前发出任何移动无线通讯牌照。因此,这次竞投将会是有意加入市场的营办商竞投频谱以提供第三代流动服务的唯一机会。」

「竞投者有九个星期的时间准备其申请书,他们须在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及十八日提交申请。政府将维持在二零零一年九月进行竞投的计划,以确保香港的消费者可与其他先进体系的消费在相若的时间享用第三代流动服务。」

背景资料

第三代流动服务是新一代的流动通讯系统,让用户随时随地使用个人化的多媒体服务,并为网络营办商以至内容及服务供应商创造庞大商机。富创意的小型企业可在这个市场一展所长。

在流动服务和技术方面,香港一直处于领导地位。市场内的六家网络营办商竞争非常激烈,截至二零零一年四月时,普及率高达百分之八十。这样的市场令香港能充分享受第三代服务带来的好处。

在立法会的支持下,《2001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在二零零一年五月获得通过。有关的附属法例亦于二零零一年七月生效,为第三代流动服务的发牌工作提供法律根据:-

  1. 由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制定的《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该「规例」);及
  2. 由电讯管理局局长制定的《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令。

为邀请第三代流动服务牌照的申请,政府已按电讯条例(经《2001年电讯(修订)条例》修订)第32I条及规例,籍宪报订明下列事项(「宪报公告」):-

  1.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订明最低的费用(即底价及竞投对照表);及
  2. 电讯管理局订明竞投的安排及条款。

此外,电讯管理局亦已就发牌程序发出竞投指南,简介有关事项。上述的宪报公告己载列在竞投指南的附件内。

竞投指南已载列在电讯管理局网页(www.ofta.gov.hk)内,以供阅览。

政府已委聘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和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为竞投设计及实施发牌事宜提供顾问服务。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