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今天(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就建议的宽频无线接达(BWA)发牌架构进一步征询意见,第一次谘询已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进行。

BWA是一种透过使用高容量无线电线路让消费者接达电讯服务(包括宽频服务)的技术。除可用以取代第二类互连提供的「最后一里」接驳线路外,预计新BWA技术将来会发展至具有全面流动功能,令消费者有更多创新服务的选择。

该发言人解释:「政府提供BWA频谱供业界使用,主要目的是加快逐步撤销固定电讯服务的第二类互连接驳线路。另一方面,预期BWA将进一步发展至支援全面流动服务。分阶段准许BWA作流动用途,旨在以BWA技术取代第二类互连接驳线路,同时配合在可合理使用及支援BWA技术作全面流动服务的环境下,消除规管上的不明朗因素。因此,政府认为引入建议的发牌架构以迎合新科技的发展是合适的。」

经充分考虑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第一次谘询收到的意见书后,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在今天公布的第二份谘询文件中发表有关BWA技术规管架构的详细建议。

该发言人解释:「电讯局长建议于二零零六年在3.4-3.6GHz频带提供180MHzBWA频谱供业界使用,包括六对15MHzx2频段。频谱资源可容许最多六家网络营办商在全港提供BWA服务,而营办商可使用任何符合公开认可标准的技术。」

该发言人补充:「电讯局长拟向使用BWA频谱的网络营办商发出名为综合传送者牌照的新传送者牌照,有效期为15年。这种牌照的持牌人最初可以提供固定电讯服务,包括传统固定服务及属于『有限流动』性质的『遊牧式』服务。核准服务范围将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扩展至包括『全面流动』服务。持牌人须在取得BWA频谱后两年内开始提供公共服务。」

该发言人续称:「电讯局长建议应以混合甄选方法指配BWA频谱,包括预先评审,然后进行『多轮价格同时递增的竞投』。任何感兴趣的人士,包括现有固定/流动传送者及新营办商,均可竞投BWA频谱。上述安排确保给予频谱最高价值,及以最合符经济效益方式使用频谱的营办商会获得有关频谱营运其业务。」

该发言人补充:「根据建议,胜出的竞投人须以一笔过形式缴付投标价,作为BWA频谱使用费。」

发言人又表示:「BWA发牌架构影响网络营办商如何铺设其接达网络,以在香港提供电讯服务。电讯局长在研究对第一次谘询所提交的意见书及BWA在全球市场的最新发展后,方提出目前的意见及建议。电讯局长在决定合适的BWA发牌架构前,将会详细考虑在这轮谘询收到的进一步意见。」

谘询文件可从电讯局的网站(www.ofta.gov.hk)下载。所有对是次谘询的意见必须在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送达电讯局,并欢迎以电子方式送交意见(bwa@ofta.gov.hk)。

电讯管理局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