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办取缔非法销售无线电干扰器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今天(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在深水埗对两名无线电商进行突击执法行动,他们涉嫌销售在香港严禁的非法无线电干扰器。在这次行动中,共检获六台这类怀疑非法器具,另有两名人士被带返警署协助进一步调查。

通讯办发言人表示:「无线电干扰器通过发射与受影响无线电器具相同操作频率的无线电波,旨在干扰甚至阻碍相关无线电通讯,而这类干扰器不会获发牌在香港使用。尽管持牌无线电商获通讯事务管理局授权,可根据《电讯条例》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管有及经营无线电器具,但出售无线电干扰器给任何本港人士,即属犯罪。」

今天的行动是通讯办在进行定期市场侦察后,针对涉嫌销售非法器具的行为所采取的执法行动。发言人补充说:「我们随时准备好根据《电讯条例》执法,一旦发现任何非法销售无线电器具的行为,即会果断地采取行动,予以取缔。」

根据《电讯条例》,任何人在香港无牌管有无线电器具(包括无线电干扰器)及/或故意使用该类无线电器具对合法无线电器具造成有害干扰,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前一项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后一项罪行则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强调:「销售、管有和使用无线电干扰器均属犯罪。由于干扰合法无线电通讯可能引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