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支援服务运作至三月三十一日(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布)


政府今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提醒,18间指定邮政局(见附件)为电话储值卡实名登记提供的支援服务将运作至三月三十一日,旧有电话储值卡(即「太空卡」)用户如有需要使用有关服务以重启因未有于实名登记限期内完成登记而被停止服务的「太空卡」,请把握时间到指定邮政局进行登记。

电讯商会继续为其客户提供支援,协助有需要电话储值卡用户在启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

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实名登记制)今年二月二十四日全面实施,所有在本地发出及使用的电话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均须于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至今,超过1 200万张电话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已完成实名登记。实名登记制自去年三月提供了近一年的过渡期,让选择继续使用旧有「太空卡」的用户有充足时间向所属电讯商完成登记,期间政府联同电讯商及社福机构为有需要的用户提供不同形式的支援服务。

除到所属电讯商的门市进行登记外,用户亦可透过电讯商的电子登记平台完成实名登记。成功登记的用户会收到电讯商发出的短讯通知。电讯商不会致电(尤其以预录讯息方式)要求用户提供个人资料以完成登记,更不会要求用户透露银行户口、网上银行帐户及密码、信用卡号码等资料。如有疑问,市民应直接向所属电讯商查询。

政府提醒市民,在实名登记制下提供虚假资料及/或虚假文件,或会构成刑事罪行。任何人明知而向另一方提供以他人名义登记的电话智能卡以利便干犯某罪行,或可能被控协助及教唆干犯相关罪行。政府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使用以他人的个人资料登记的电话储值卡,或在市场上购买来历不明及声称已完成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市民如发现有人兜售他人身分资料并代为登记电话储值卡,请即向警方举报。

政府会加强相关公众教育,并继续进行一系列监察及执法工作,以确保实名登记制持续有效实施。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