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23,285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 持有香港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取得及格成績(註1)以及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及註3); 以及操流利英語、粵語及普通話。

招聘筆試:

經篩選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在香港舉行的筆試,然後才可獲考慮參加遴選面試。該筆試為英文寫作試卷,目的是評估申請人的撰寫及組織能力。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筆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娛樂事務管理主任的入職條件。有關筆試安排的詳情於2014年4月下旬後在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站(http://www.ofca.gov.hk)公布。

主要職務與職責:

娛樂事務管理主任主要負責:

  1. 管理電視和聲音廣播牌照,確保持牌機構遵守相關的法例和牌照(包括處理各類牌照的申請及續期,並擬定收費水平),檢討並草擬業務守則,以及就廣播各方面事宜進行研究工作和安排公眾諮詢;
  2. 處理有關電視和聲音廣播服務的投訴;
  3. 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及其轄下委員會,以及香港電影發展局提供秘書處服務;
  4. 根據電影檢查尺度檢查影片,並執行《電影檢查條例》;以及
  5. 推廣香港電影,促進本地電影業的長遠發展,處理電影發展基金的撥款申請,為在香港進行的外景拍攝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及推介香港為取景地點之選。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2. 申請人如曾參加一次以上的綜合招聘考試,應遞交最佳的有效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3. 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於2006年12月及以後考獲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往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入職條件(b)及(c)項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要求。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 6 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即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2日)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4.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繼續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有關人員在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學歷成績單和畢業證書副本必須於2014年1月2日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除申請表外,申請人須另頁臚列過往的就業記錄,詳細介紹其相關經驗及技能。若沒有另頁提供就業記錄,申請人可能不獲筆試及/或面試機會。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娛樂事務管理主任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個星期內把學歷成績單和畢業證書副本及另頁的就業記錄,寄交下述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資料不全、遲交或欠缺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二至十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查詢電話:2961 6719 或 2961 6447)。

截止申請日期: 2014年1月2日

刊登職位的報章及日期: 明報(2013年12月20日)及南華早報(2013年12月21日及2013年12月28日)

一般附註:

  1. 申請人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等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6.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房屋資助。
  7.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本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8.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便毋須再經篩選,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9.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郵寄學歷成績單和畢業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網上申請人須於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10.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