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主任(發展)(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入職薪金: 月薪港幣33,300元至港幣36,300元,視乎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入職條件:

(a) 申請人〔見附註(1)〕須 –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電腦科學、資訊科技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見附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3.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兩年與資訊科技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其中一年必須擔任類似職位和負責相若職責;以及
  4. 具備至少一年使用Java and SQL於網站應用發展及/或維護工作的實際全職工作經驗。
(b) 申請人須以客為先,能在壓力下工作,並願意應要求在辦公時間之後逾時工作,以及間中候命工作。

(c) 申請人如持有以下證書或具同等資格,將獲優先考慮:

(d) 申請人如具備使用以下技術/產品的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職責:

資訊科技主任(發展)將主要負責 –

  1. 系統分析和設計、程式開發、系統推行、系統測試、系統文件編製、系統管理及保養、系統故障處理及調校,以及系統發展周期的其他工作;
  2. 更新、管理和保養網站及其他互聯網接達設施;
  3. 向用戶提供資訊科技支援和培訓;以及
  4. 按需要執行其他與資訊科技相關的職務。

附註:

  1.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經符合所須的入職條件。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 申請人須參加遴選面試及筆試。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筆試。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服務需要而定。

附帶福利:

  1. 受聘者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於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2. 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申請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連同(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成績或同等考試成績及學歷證明〔見附註(2)〕副本;以及(ii)院校所頒授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相關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須於2022年7月11日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除申請表外,申請人須以指定表格提供補充資料,詳述其相關經驗。該指定補充資料表格可從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頁https://www.ofca.gov.hk/tc/about_us/job/index.html下載。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資訊科技主任(發展)職位」。為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和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面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2022年7月18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和補充資料表格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或將上述文件的掃描副本電郵至 。請在電郵內或信封面、各證明文件副本及補充資料表格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逾期提交或未填妥的申請、並非以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沒有夾附或未能在指定日期前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和補充資料表格的申請,可能不獲處理。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表格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收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地址及查詢電話: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電話:2961 6719或2961 6522)

截止申請日期:  2022年7月11日

一般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內「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的部分參閱該資料冊;以及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2022年7月18日或之前郵寄或電郵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網上申請人須在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