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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於 2025 年 4 月 4 日 下午 3 時 06 分
網頁 -- https://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guide/general/beware_of_chargeable_mobile/index.html

    一些流動訊息服務供應商以短訊和多媒體訊息向目標客戶的流動電話發送訊息服務。

    消費者須經互聯網或其流動電話登記流動訊息服務後,才可享用服務。如經互聯網登記,消費者須在過程中按要求鍵入其流動號碼。當完成登記後,消費者的流動電話會收到服務供應商的短訊,如他們主動用自己的流動電話回覆該短訊,即表示確認訂用有關服務。至於經流動電話的登記過程中,消費者的流動電話會直接收到服務供應商發出的推銷訊息,如想訂用有關的流動訊息服務,他們亦須主動用其流動電話作覆。在服務供應商確認消費者訂用有關服務之後,流動營辦商會代服務供應商向消費者收取使用流動訊息服務的費用。

    為免出現計帳爭議,尤其那些關於消費者未知悉自己已經登記使用有關服務及該些服務需收取費用的爭議,消費者應採取以下防範行動:

    1. 在回覆這些推銷短訊前須三思

    • 在回覆所收到的短訊和多媒體訊息前仔細閱讀訊息內容和考慮清楚。
    • 你一旦正面回應這些訊息,例如鍵入某些號碼或字句,你便會被認為已訂用有關服務,並有責任繳交服務費用。在某些情況下,你可能已同意持續訂用有關服務,你因而有責任繳交有關服務費用,直至你成功終止訂用該服務為止。
    • 在向服務供應商提供流動號碼或其他個人資料前,你必須仔細考慮清楚。

    2. 在確認訂用/登記服務前須仔細閱讀服務條款及條件

    • 在訂用服務前須仔細閱讀服務條款及條件、收費資料及收費機制,以及終止服務手續。如有任何疑問,請要求相關的訊息服務供應商或你的流動營辦商解答清楚。

    3. 定期小心查閱你的流動服務帳單

    • 小心查閱你的流動服務帳單,確保帳單無誤,沒有就你未訂用或使用的服務收費。
    • 確保你的家人(尤其會使用你的手提電話或擁有手提電話的兒童)明白內容服務可能收費。如沒有妥善處理,有關收費可能非常高昂。

    4. 如有疑問應向你的訊息服務供應商/流動營辦商查詢

    • 如收到任何有懷疑的短訊或多媒體訊息,請向你的流動營辦商或相關的流動訊息服務供應商查詢。

    業界自行規管的收費流動內容服務守則

    為了回應市民對關於流動內容服務供應商收費糾紛的關注,香港通訊業聯會(簡稱「聯會」)於2010年1月11日發出了一份屬業界自行規管的《收費流動內容服務守則》(簡稱《守則》)(只提供英文版本)。聯會其後於2017年3月31日修訂《守則》以簡化自行規管安排。

    《守則》規管第三方內容服務供應商提供流動內容服務的手法,並設立業界自行規管計劃。《守則》要求所有第三方內容服務供應商為客戶提供流動內容服務前, 須向他們清楚表明該服務屬於收費服務,並要得到客戶明確同意才提供服務。流動營辦商須自行評估有關的內容供應商是否有能力及確保其承諾遵從《守則》所要求的規定,並監察他們有否繼續遵從該《守則》。目前,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已承諾遵從經修訂的《守則》。

    市民可透過聯會的網頁取得《守則》及有關自行規管安排的新聞稿,以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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