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 操作頻率及最大輸出功率 合資格用戶 適用牌照 牌照費 使用經類型檢定的設備(相關規格)
藍牙
(bluetooth)
在2400 – 2483.5 MHz頻帶內操作

最大輸出功率:
有效輻射功率為100mW

(詳情請參閱 《豁免令》 附表2
公眾 獲豁免領牌1 不適用 屬自願性質(符合自願驗證計劃下 HKCA 1035規格
超寬帶(UWB)器件 在以下頻帶內操作:
4.2 – 4.8 GHz
6 – 8.5 GHz

最大輸出功率:
等效全向輻射功率的平均功率頻譜密度為
-41.3 dBm/MHz

(詳情請參閱 《短程器件類別牌照》
公眾 短程器件類別牌照 不適用 屬自願性質(符合自願驗證計劃下 HKCA 1080規格
射頻識別(RFID) 在以下頻帶內操作:
865 – 868 MHz
920 – 925 MHz

最大輸出功率:
  • 使用865 – 868 MHz頻帶:有效輻射功率為0.1W、0.5W或 2W
  • 使用920 – 925 MHz頻帶:等效全向輻射功率為4W
(詳情請參閱 HKCA 1049規格
公眾 獲豁免領牌1 不適用 屬自願性質(符合自願驗證計劃下 HKCA 1049規格
通用短程器件(例如遙控車匙) 在433.00 – 434.79 MHz頻帶內操作

最大輸出功率:
有效輻射功率為10 mW

(詳情請參閱 《短程器件類別牌照》
公眾 短程器件類別牌照 不適用 屬自願性質(符合自願驗證計劃下 HKCA 1061規格

註1: 根據第106Z章《電訊(電訊器具)(豁免領牌)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