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 操作頻率及最大輸出功率 合資格使用者 適用牌照 牌照費 使用經類型檢定的設備(相關規格)
無人駕駛飛機(無人機,俗稱航拍機) 通常在以下頻帶內操作:
(a) 2400 – 2483.5 MHz
(b) 5470 – 5725 MHz
(c) 5725 – 5850 MHz

最大輸出功率:
  • 使用頻帶(a):峰值等效全向輻射功率為4W
  • 使用頻帶(b):有效輻射功率為1W
  • 使用頻帶(c):峰值等效全向輻射功率為4W
(詳情請參閱 《豁免令》 附表2

*無人機操作者須遵守民航處發出的 《操作無人機的一般安全操作指引》
公眾 獲豁免領牌1 不適用 屬自願性質(符合自願驗證計劃下 HKCA 1039規格

註1: 根據第106Z章《電訊(電訊器具)(豁免領牌)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