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 操作頻率及最大輸出功率 合資格使用者 適用牌照 牌照費 使用經類型檢定的設備(相關規格)
商用無線電咪 在174 MHz及184 MHz頻帶內操作,有關頻率由通訊事務管理局指配

最大輸出功率:
有效輻射功率為20mW

(詳情請參閱 專用移動無線電系統牌照(無線電咪)申請表格) 備註第2(b)段
持有有效牌照的企業用戶 專用移動無線電系統牌照 每年港幣220元 屬強制性質(符合強制驗證計劃下 HKCA 1008規格
無線電咪(一般用途) 在33 – 47.5 MHz及174.1 MHz頻帶內操作

最大輸出功率:
  • 使用35.145 – 35.225MHz及40.66 – 40.70MHz頻帶:有效輻射功率為100 mW
  • 使用其餘頻帶:有效輻射功率為10 mW 或 20 mW
(詳情請參閱 專用移動無線電系統牌照(無線電咪)申請表格 ) 備註第1段)
公眾 獲豁免領牌1 不適用 屬自願性質(符合自願驗證計劃下 HKCA 1035規格

註1: 根據第106Z章《電訊(電訊器具)(豁免領牌)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