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服務供應商有時會讓你短暫免費試用額外服務,例如:免費Wi-Fi ,免費IDD 通話等。試用服務可讓你在訂用服務前,試用和了解該服務的功能,故消費者大多認為免費試用服務對其有助益。

然而,你需要注意試用優惠可能只維持一段短時間(通常為期一至三個月),若你沒有要求服務供應商取消服務,你可能因在試用期後繼續使用服務而需要繳費。各服務供應商就試用服務的安排都不同,當服務供應商提供試用服務時,消費者應要求供應商詳細解釋細節。

《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下稱《業界守則》) 就試用服務的安排為消費者提供更佳保障:

  1. 消費者可自由決定是否接受及使用免費試用服務;
  2. 若免費試用服務在免費試用期後可能會收費,服務供應商須在提出免費試用服務時向用戶解釋退出服務的安排;及
  3. 退出安排不得對用戶造成不便或令用戶承擔任何費用。

消費者應要求服務供應商講解其服務合約如何符合上述要求。如有需要,你應參考《業界守則》第四. 四段,從而了解你可享有的保障。

備註

《業界守則》為業界自願計劃,而香港所有主要固定與流動網絡營辦商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已落實推行。消費者須注意,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的《業界守則》最新修訂版僅適用於(a)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或以後所有訂立、續簽、延長或更換的新電訊服務合約及其他指定合約;及(b )個人或住宅用戶。此外,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業界守則》的某些條文並不適用。消費者如有疑問,應要求服務供應商詳細解釋,有需要時更應參考《業界守則》的相關條文。

有關《業界守則》全文及已採納《業界守則》的電訊服務供應商名單,請參閱此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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