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起,政府鼓勵金融、保險、電訊和電話中心行業推行營銷電話的行業規管計劃,以減輕營銷電話可能對公眾造成的不便。
自二零一一年起,這些行業已根據前電訊管理局制訂的《人對人促銷電話基準實務守則》(《基準守則》),發出行業適用的《實務守則》(《實務守則》)。《實務守則》載列的主要內容包括:
為進一步擴大及加強業界對營銷電話的規管,《基準守則》已於二零二四年優化,並加強以下內容:
除現有四個行業外,另外三個行業(即美容、地產代理和放債人)亦加入了營銷電話行業規管計劃並發出其《實務守則》。這些行業及相關商會表列如下:
現有行業 | 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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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香港銀行公會 |
存款公司公會 | |
保險 | 香港保險業聯會 |
電訊 | 香港通訊業聯會 |
電話中心 | 香港客戶中心協會 |
新加入行業 | 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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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 | 香港化粧品同業協會 |
地產代理 | 地產代理管理協會 |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 | |
香港地產代理專業協會 | |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 | |
放債人 | 香港物業融資總商會 |
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 |
在符合標誌使用條件下,參與計劃的商會及其會員可以使用計劃標誌,以展示他們主動規管營銷電話所作的努力及承擔。他們可於其網站,或在相關物品包括名片、通訊、銷售說明書等上展示計劃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