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文
A A A

第五章 促进市场竞争 加强保障消费者

处理和调查电讯与广播业的竞争投诉及电讯业的合并与收购个案

《竞争条例》为跨行业的竞争法例,旨在禁止各行业从事反竞争行为。根据《竞争条例》,通讯局与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在电讯及广播业营运的业务实体的行为,包括涉及电讯业传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并与收购活动,执行《竞争条例》。《竞争条例》于2015年12月14日全面实施后,《广播条例》和《电讯条例》内的竞争条文已同时在实施过渡安排下予以废除。

根据通讯局与竞委会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对于属于共享管辖权范围内的事宜,通讯局一般会担任主导机关。如某些事宜既涉及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又涉及不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通讯局与竞委会将因应个别情况,讨论和协定处理有关事宜的最佳做法。

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我们共接获74宗根据《竞争条例》提出的投诉及╱或查询个案,当中72宗个案已经结案而毋须作进一步跟进,有两宗个案则仍在处理中。年内,我们亦协助通讯局根据《竞争条例》的合并守则检视一宗交易,而最终毋须就该交易作进一步跟进。

无线电视对《广播条例》中的上诉机制及通讯局就无线电视涉嫌违反《广播条例》竞争条文的投诉所作的裁决提出司法覆核。在原讼法庭于2016年1月就该司法覆核作出裁决后,通讯局于2016年2月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我们会继续协助通讯局就上诉作出所需准备。

处理和调查有关电讯与广播业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

《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禁止商户在向消费者提供货品和服务时作出某些订明的不良营商手法。

除香港海关负责执法外,通讯局同时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电讯条例》和《广播条例》下的持牌人作出与根据相关条例提供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有直接关连的营业行为,按《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执法。两个执法机关已签订备忘录,以协调双方在《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下履行各自的职能,并已发出一套执法指引,就公平营商条文的实施向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指引。

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共处理457宗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提出的投诉。在这些个案中,有373宗因证据不足以怀疑╱证实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因不属《商品说明条例》的规管范围而结案,有16宗个案在通讯局向有关持牌人发出劝谕信敦促该等持牌人注意有关事宜,并改善向消费者销售、供应或推广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的相关营业行为后亦已结案。余下的68宗个案则仍在不同阶段的处理中。

《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于2013年7月19日生效后,禁止电讯牌照持有人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的《电讯条例》第7M条同时被废除。在过渡安排下,牌照持有人在2013年7月19日前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会继续受《电讯条例》第7M条所规管。就此而言,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根据《电讯条例》第7M条的规定,协助通讯局处理了两宗投诉个案,当中并无发现违例个案。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执行事宜

拒收讯息登记册

我们根据《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设立了适用于传真讯息、短讯和预录电话讯息的三份《拒收讯息登记册》。除非发送人已取得号码登记使用者的同意,否则发送人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到已登记在登记册上的号码。截至2017年3月,已有超过280万个号码登记在三份登记册上。除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予已在登记册上登记的使用者外,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亦须遵从《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所订明的多项发送讯息规则,例如发送人必须在商业电子讯息内向收讯人提供联络资料和「取消接收选项」,让收讯人可以联络有关发送人,以取消接收商业电子讯息。

在2016╱17年度共接获803宗怀疑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举报,较去年减少约53%。我们会继续监察各平台上的发送人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并理顺程序,以便更有效执法。

执行条例

如我们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数目不超过某个数额,会发出劝谕信,要求发送人遵守《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规定。如我们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数目超过该数额,或在发出劝谕信后继续收到针对同一发送人的举报,便会进行正式调查,并可能向有关发送人发出警告信。在2016╱17年度,我们共发出244封劝谕信和37封警告信。

如发现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持续违反该条例,我们会根据《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38条发出执行通知,指示发送人采取措施纠正违例行为。任何人不遵从向其送达的执行通知,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十万元。在2016╱17年度,一名商业传真讯息发送人因没有遵循通讯办就其发送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商业电子讯息而向其送达的执行通知,被裁判法院裁定控罪成立。

消费者教育活动

我们继续以「做个精明通讯服务用家」为主题,在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举行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教育活动。我们在全港各区举办了12场巡回展览,透过内容丰富的展板、有趣的游戏和亲子活动,推广各项消费者讯息。在教育活动举行期间,我们举办了多场有关善用流动数据服务和保护手机个人资料的讲座,包括四场与业界团体合作举办的公众讲座、12场以不熟悉新科技和流动装置的人士为对象的社区讲座,以及八场专为中小学生而设的学校讲座。此外,我们于中小学举办了31场话剧表演暨小型展览会,以推广消费者讯息。我们亦刊印了一系列宣传漫画,并在杂志登载一系列宣传专辑,以进一步推广相关的教育讯息。

为更方便与市民沟通,我们于2016年11月推出名为「通讯达人 . 通讯办」的新Facebook专页。我们透过这个社交媒体渠道,定期公布最新的消费者讯息,以及年度消费者教育活动下各项计划及节目的第一手资讯。此外,Facebook专页桌面版设有教育平台「通讯学习园地」,为中小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资源,例如有关各项消费者讯息的漫画、短片及工作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