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今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布「短讯发送人登记制」(登记制)的最新实施情况,并鼓励更多行业积极参与登记制。
登记制自去年底实施,并于今年二月全面开放予各行业加入,至今已有近170个机构参与,包括电讯商、银行及31个需以短讯与公众沟通的政府部门或法定组织(包括入境事务处、卫生署、香港警务处、香港海关、运输署、消费者委员会、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等)(详列于附件)。通讯事务总监早前已致函邀请其他政府部门和立法会秘书处参与登记制,通讯办亦已投入额外资源及人手以处理相关申请。
根据登记制,只有已登记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公司或机构,才可使用其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予本地流动服务用户。所有并非由「已获认证的发送人」发出但发送人名称含「#」号的短讯均会被电讯网络拦截。
通讯办发言人表示:「在登记制下,市民可凭『#』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轻易识别所收短讯是否来自『已获认证的发送人』,从而降低遭遇短讯诈骗的风险。我们对登记制获广泛支持感到鼓舞,并呼籲更多公司和机构参与,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以有效提升短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合力为市民提供更佳保障。」
发言人续说:「我们会继续审视各项从电讯角度遏止诈骗电话和短讯的源头堵截措施,包括按警方提供的诈骗记录将涉嫌进行诈骗的电话号码及网站封锁或停止服务、全面实施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就『+852』开首的境外来电向用户发送话音或文字提示等,以全方位打击诈骗电话及讯息。」
有关登记制详情,可浏览专题网页(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guide/hot_topics/ssrs/)或致电通讯办热线(2961 6333)。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