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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般問題

問1.緊急警示系統如何向公眾發放訊息?
答1.

緊急警示系統使用區域廣播服務技術,將訊息在數秒內同時發放予兼容的流動裝置接收。美國、日本、韓國等地也有使用類似系統,供政府發放緊急訊息。

問2.政府會否透過緊急警示系統取得我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電話號碼、所在位置等)?
答2.

不會。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是以廣播形式發放至所有連接流動網絡的流動裝置。在整個過程中,緊急警示系統不會收集或儲存流動電話號碼或流動服務用戶的任何個人資料。

問3.我須就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付費嗎?
答3.

你無須就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繳付任何額外費用。

問4.我如何能分辨緊急警示系統訊息的真偽?
答4.

當收到政府決策局或部門發放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時,你的流動裝置除了會在屏幕彈出文字訊息外,亦會以特定的模式/節奏,發出長約10秒的警示聲響與振動提示,提醒你收到緊急警示系統訊息(詳情請參閱問6、問13和問14)。

政府決策局或部門在發放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時,亦會在其官方網站或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相關訊息。你可瀏覽相關的官方網站或社交媒體平台,或與該政府決策局或部門聯絡,以取得進一步的資訊。

(B) 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問5.是否所有流動裝置均能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答5.

不是。只有支援區域廣播服務技術的流動裝置,在啟動區域廣播功能後,才可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有關支援區域廣播服務技術的流動裝置的品牌和型號,以及這些裝置啟動區域廣播功能所需的相應軟件版本,請參閱本名單 

隨着流動裝置供應商/製造商不斷推出可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的新型號流動裝置,或為較舊型號的流動裝置提供軟件更新以啟動區域廣播功能,名單會不時更新。

如你所使用的流動裝置型號不在名單之列,或你對查閱或更新現時在你的流動裝置上使用的軟件的版本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你的流動服務供應商或相關流動裝置供應商╱製造商,尋求協助。

問6.我的流動裝置收到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時,系統會怎樣作出提示?
答6.

已啟動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功能的流動裝置會發出長約10秒的警示聲響與振動提示,提醒用戶收到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屏幕亦會彈出通知。

問7.我在離港期間,能否收到香港政府發放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答7.

不能。只有身處本地流動網絡覆蓋範圍內的流動服務用戶(包括境內漫遊用戶),在其裝置連接至本地網絡的情況下,方可接收透過網絡發放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問8.我和朋友使用同一型號的流動裝置,他能夠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而我卻不能,為何會這樣?
答8.

即使你和朋友使用同一型號的流動裝置,在以下任何一個情況下都會令你無法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 緊急警示系統訊息發放時,你的流動裝置已關機,或並非處於向你提供流動服務的流動網絡所覆蓋的範圍內;
  • 你的流動裝置已設定為選擇不接收「緊急警示」級別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雖然你仍可接收「極度緊急警示」級別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但你須重新設定流動裝置才可接收「緊急警示」級別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有關如何選擇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請參閱問11;或
  • 你的流動裝置仍未安裝可供啟動區域廣播功能的軟件更新版本。在此情況下,你須在流動裝置安裝相關版本的軟件,方可妥為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請看此處 查閱哪些品牌和型號的流動裝置支援區域廣播服務技術,以及啟動這些裝置的區域廣播功能所需的相應軟件版本。
問9.連接至本地2G網絡的流動裝置能否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答9.

不能。要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你的流動裝置須連接至3G、4G或5G流動網絡。

問10.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是否只會向流動網絡營辦商的客戶發放?如果我是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或流動服務轉售商的客戶,能否透過流動裝置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在香港使用漫遊服務的海外遊客能否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答10.

流動服務用戶使用的流動裝置如已啟動區域廣播功能,只要該裝置連接至本地流動網絡,便可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因此,除流動網絡營辦商客戶外,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及流動服務轉售商的客戶使用的兼容流動裝置若是連接至同一的流動網絡,亦可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同樣,漫遊至本地流動網絡的海外遊客,只要其流動裝置已啟動區域廣播功能,便可接收透過該網絡發放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C) 流動裝置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的設定

問11.我是否須設定流動裝置,以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答11.

只要你的流動裝置型號在名單 之內,並已安裝有關版本的軟件啟動區域廣播功能,則無須再作任何設定便可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因為在新型號手機的原廠設定內或現有型號手機的軟件更新中,已預設啟動接收「極度緊急警示」及「緊急警示」兩個級別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

已啟動區域廣播功能的流動裝置不可設定為選擇不接收「極度緊急警示」級別的訊息,但可設定為選擇不接收「緊急警示」級別的訊息。如欲查核你的流動裝置是否已設定(或重新設定)為選擇接收(或選擇不接收)「緊急警示」級別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可參閱本名單 ,查閱該裝置型號的設定資料,以及在有需要時如何進行設定的操作指南。如在這方面仍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你的流動服務供應商或相關流動裝置供應商/製造商,尋求協助。

我們呼籲市民應維持接收緊急警示訊息的設定,以便可及時接收關乎個人安全的政府資訊。

問12.為何我不能選擇不接收「極度緊急警示」級別的訊息?
答12.

「極度緊急警示」是最高級別的警示,這個級別的訊息只會在極為嚴峻的情況下發出,旨在要求所有受影響的香港市民就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嚴重人身傷害及大規模財物損失的明顯及即時危險作出即時的反應或行動。因此,確保擁有兼容的流動裝置的流動服務用戶能夠接收「極度緊急警示」級別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至為重要。在採用類似系統的海外司法管轄區,流動服務用戶一般亦不能選擇不接收屬最高級別的訊息。

問13.我可否將警示聲響調至靜音/調校音量或將振動提示關閉?
答13.

屬「極度緊急警示」級別的訊息,不可將警示聲響調至靜音或調校音量或將振動提示關閉。至於屬「緊急警示」級別的訊息,用戶能否將警示聲響調至靜音或調校音量或將振動提示關閉,則視乎所用流動裝置的型號而定。

問14.我可否改變警示聲響或振動提示的模式/節奏?
答14.

有關的警示聲響和振動提示須遵循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採用的技術標準所指定的模式/節奏,用戶不能改變該等模式/節奏。

問15.我留意到,我的流動裝置可以讓我選擇接收緊急警示系統的測試訊息。如我選擇接收,是否就會收到測試訊息?
答15.

就已啟動區域廣播功能的流動裝置,均預設不接收緊急警示系統的測試訊息。測試訊息模式讓政府及流動網絡營辦商可不時對緊急警示系統進行測試。標明為「測試訊息」的緊急警示系統訊息可能會不時向特定發射站或不同地區/全港發送,以作測試。若你的流動裝置收到緊急警示系統的測試訊息,可無須理會。你亦可將裝置重新設定為選擇不接收緊急警示系統的測試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