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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於 2025 年 4 月 2 日 上午 4 時 52 分
網頁 -- https://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guide/others/uemo/other_advices/missed_call/index.html

    現時部分電子促銷商會使用所謂「未接來電」的手法,以傳送其預錄電話促銷訊息。這些電子促銷商致電市民時只響鈴一兩下便掛斷電話,故意利用來電顯示留下電話號碼。接電者誤以為有未接來電,根據電話上留下的號碼回電時,電子促銷商便會播放預錄電話促銷訊息。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欲告知市民,所有以預錄電話訊息方式傳送的促銷電話,包括以「未接來電」手法傳送的預錄促銷電話,均屬商業電子訊息,受《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

    如不想收到非應邀商業電子訊息,你可以怎樣做?

    根據《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如不想收到非應邀商業電子訊息,你可以:

    • 向發送人提出拒收訊息要求;
    • 致電183 5000,把你的電話號碼登記在拒收預錄商業電子訊息登記冊上。拒收非應邀電子訊息的登記是免費的,保障會於登記後的第十個工作天生效。

    如何舉報以「未接來電」手法傳送的非應邀商業電子訊息?

    如遇到以下情況,你可向通訊局作出舉報:

    • 儘管你已在多於十個工作天前向發送人提出取消接收要求,但仍收到發送人的商業電子訊息;
    • 你在把電話號碼登記於拒收訊息登記冊至少十個工作天後,仍然收到商業電子訊息(但發送人在取得你的同意後向你發送訊息則作別論);
    • 你收到並無載列發送人資料或取消接收選項的商業電子訊息(《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對此有所規定)。

    你可從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網站下載舉報表格,亦可致電通訊局熱線2961 6333。通訊局在收到舉報後,會對個案展開調查。如發現發送人違反《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規定,通訊局會考慮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為方便我們進行調查,請你在舉報時提供以下重要資料:

    • 收到未接來電的日期和時間;
    • 收到未接來電的固網 / 流動電話號碼;
    • 訊息內容和在訊息內提供的其他聯絡資料,例如電話號碼;以及
    • 你認為有助於通訊局處理舉報的任何其他資料。

    有關執行《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其他資料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執行《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資料,可瀏覽通訊辦網站 ,或致電通訊辦熱線2961 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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