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各電訊及資訊產業部長在一九九八年六月通過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有關電訊設備合格評定的互認安排(APEC TEL MRA),並已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實施。APEC TEL MRA屬自願性質安排,旨在簡化多種電訊及相關設備的合格評定程序,從而促進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各經濟體系之間的貿易往來。根據這項安排,各進口經濟體系互認合格評定機構,以及互相接納該等機構就評估有關設備是否符合進口經濟體系的技術規則所進行測試和設備認證程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