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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监报告

引言

本人欣然呈上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的第三份年报。通讯办在2014╱15年度继续全力为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提供支援,协助通讯局履行作为本港通讯业规管机构的法定职责。

在2014╱15年度,本港的通讯巿场保持兴旺,生气勃勃。流动电讯巿场竞争仍然十分激烈,且不断扩展,2015年3月录得的普及率超越233%。市场蓬勃发展,促使网络营办商持续提升本身的网络。本人很高兴在此报告,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2015年全球信息科技报告》,香港的流动网络覆盖在143个经济体系中高踞首位,每名用户的国际互联网带宽亦排名第二。

固网电讯巿场在国际上亦表现卓著。欧洲光纤到户议会(Fibre to the Home Council Europe)公布,香港住户连接光纤到户/光纤到楼网络的普及率全球排名第三,互联网内容传输商Akamai亦公布,香港的宽频服务是全球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设施为本的竞争进一步推动固网营办商致力铺设网络,令87%的住户有至少两个自建固定网络可供选择,79%的住户有至少三个网络可供选择。

广播业的环境亦不断转变。随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会」)于2015年4月1日决定向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乐」)批出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免费电视」)牌照,免费电视巿场将有一个新营办商加入。同时,有数宗免费电视牌照申请亦在处理中。这些新发展将对广播业的环境带来重大的影响。我们预期随着新的免费电视持牌人投入服务,电视节目更多元化,观众亦有更多选择。

广播服务

电视和声音广播服务持续有新发展。自行会于2013年10月原则上批准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乐的免费电视牌照申请后,通讯办协助通讯局跟进牌照申请的后续工作。通讯局已于2015年1月就该两宗申请向行会呈交建议。2015年4月1日,行会决定向香港电视娱乐正式批出为期12年的免费电视牌照。同时,我们协助通讯局处理两家现有免费电视牌照持牌机构(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洲电视」)和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电视」)的牌照续期申请。通讯局已于2014年11月初向行会呈交对两家持牌机构的表现所作的评核和就其续期申请所作的建议。经考虑包括通讯局的建议,行会于2015年4 月1日决定亚洲电视的牌照不获续期,并于2015年5月12日决定无线电视的牌照获续期12年。

在报告期内,我们亦协助通讯局处理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电盈媒体」)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收费电视」)牌照续期工作。通讯局已于2014年9月就这宗申请向行会呈交建议。2014年12月9日,行会经考虑通讯局的建议,决定电盈媒体的牌照获续期12 年。年内我们亦协助通讯局处理两宗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续期申请。

两家现有模拟声音广播持牌机构(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台」)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的牌照于2016年8月25日届满。商台及新城分别于2014年7月和8月提交牌照续期申请。我们协助通讯局全面评核两家机构的表现。通讯局已于2015年5月就牌照续期申请向行会呈交建议。

通讯局收到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港视」)于2014年4月和永升(亚洲)有限公司(「永升亚洲」)于2015年4月提出的新免费电视牌照申请。我们将根据《广播条例》(第562章)及既定程序,继续支持通讯局处理该等申请。

通讯办继续接获大量关于广播材料的投诉。在2014╱15年度,通讯办处理了近40 000宗投诉(涉及2 600多个个案),当中大多数投诉因涉及轻微违规,或有关指控并不构成违例情况,或不属有关条例的管辖范围,由通讯办行使通讯局授予的权力处理。另有23个个案则由通讯局按照既定做法处理。

电讯服务

固网宽频网络在2014╱15年度继续扩展,年内,固网宽频服务的住户普及率为83%,超过88%的用户选择使用速度达每秒至少10兆比特的宽频服务。我们亦积极协助新海底电缆系统在香港登陆,以增加对外通讯容量和服务的复原能力。两个新系统预定于2016年在香港登陆。

我们协助通讯局因应市场及技术发展,检讨是否仍需施行某些电讯规管措施。经公众咨询后,通讯局决定,最初于1995年公布的固网商窄频互连规管指引将于18个月过渡期后停止实施。由2014年10月16日起,固网商之间的各种本地互连收费不再受任何指引规管,纯粹由固网商透过商业洽谈厘订。

在流动电讯服务方面,鉴于1.9-2.2吉赫频带内的3G频谱指配期将于2016年10月届满,我们协助通讯局在两轮公众咨询后制定重新指配频谱的未来路向。通讯局于2013年11月决定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方案,在现有指配期届满后重新指配有关频谱。现有3G营办商通过优先权获重新指配部分频谱,余下的频谱则通过拍卖重新指配。拍卖于2014年12月完成。两家现有3G营办商及一家非现有3G频谱受配人的营办商成功以总额24.2亿元的频谱使用费投得有关频谱。该次拍卖所获得的频谱使用费及透过优先权指配频谱所获得的45.7亿元频谱使用费,均须在频谱于2016年10月交接前于2016年8月缴付。

促进竞争与保障消费者

确保通讯市场有效竞争,是让消费者能以合理价格获取先进通讯服务的重要措施。为此,通讯办继续协助通讯局执行《电讯条例》(第106章)和《广播条例》的竞争条文。在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期间,我们共协助通讯局考虑了15宗投诉个案及两宗涉及电讯传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并与收购个案。

新订的《竞争条例》(第619章)将于2015年年底实施。通讯局获赋予共享管辖权,与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共同执行《竞争条例》。通讯办一直协助通讯局,与竞委会紧密合作,拟备《竞争条例》的执法指引。通讯局及竞委会亦会拟备谅解备忘录,以协调双方履行各自在《竞争条例》下的职能。

经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已于2013年7月19日生效。通讯局根据该条例获赋予共同管辖权,与香港海关(「海关」)就广播及电讯业界的营业行为根据新的公平营商条文执法。通讯办在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期间共接获1 486宗属经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刑事检控制度管辖范围的投诉。当中有1 155宗个案因证据不足以怀疑╱证实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因不属《商品说明条例》的规管范围而结案,另外105宗投诉在向有关持牌人发出劝谕信指示注意《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后结案;尚有226宗投诉则仍在不同阶段的处理中。电讯牌照持有人在经修订《商品说明条例》实施前作出的具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仍受《电讯条例》规管。就此而言,在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期间,通讯办处理了81宗投诉个案,通讯局认为当中一宗个案违反《电讯条例》,并已向有关牌照持有人施加罚款作为惩处。

服务合约争议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范畴。尽管通讯局并无法定权力调查该等争议,经通讯办与香港通讯业联会(一个业界联会)积极商讨后,香港通讯业联会于2010年12月制定了属自行规管性质的《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业界守则》),而业界亦于2011年7月开始实施该《业界守则》。通讯办在检视及分析自《业界守则》实施以来所收到有关合约争议的消费者投诉后,向香港通讯业联会提出多项建议,以改善《业界守则》。香港通讯业联会与各参与营办商商讨后,在2014年10月修订《业界守则》。经修订的《业界守则》由2015年5月1日起生效。

年内,通讯办继续支持「解决顾客投诉计划」的试验运作。该计划于2012年11月推出,旨在以调解方式协助电讯服务供应商与其顾客解决双方已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试验期于2014年10月结束后,通讯办就试验计划的成效进行评估。鉴于试验计划的成绩令人鼓舞,加上顾客对计划有确实的需求,以及业界的正面回应,通讯办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支持长期实施该计划。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执行事宜

通讯办一直协助通讯局执行《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去年,怀疑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举报宗数维持平稳。在2014/15年度接获的举报宗数为2 068宗,与上年度的1 998宗大致相若。在报告期内,立法会通过修订《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准许除以挂号邮件送达外,亦可以普通邮递方式或由专人送达指明通知,使送达通知的方式更为灵活,并提升执行《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机制的成效。在2014/15年度,通讯办在调查个案后,一共向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发出了270 劝谕信、49封警告信和一份执行通知。我们将继续监察发送人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并理顺程序,以便更有效地执法。

消费者教育

在2014╱15年度,通讯办继续以「做个精明通讯服务用家」为主题,举行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教育活动,向消费者提供实用的贴士,提醒他们如何明智地使用智能电话,以及保护储存于电话内的个人资料。本人欣然报告,鉴于这项教育活动下的活动项目均取得良好反应,我们将在2015╱16年度继续推展消费者教育工作,以更广泛接触社会各界。

通讯办亦在2014╱15年度为学生及一项电台节目制作社区计划的参加者举办了十一场讲座,专题讲解公众可如何明智地选看电视节目;电视及声音广播服务的规管事宜;以及规管电台服务的节目标准。

对外关系

通讯办积极参与国际及地区组织举办的会议,以掌握全球规管工作的最新发展,并分享我们的规管经验。年内,通讯办亦与奥地利、文莱、新加坡和广东等地的规管机构会面,以交流意见和分享经验。

未来的主要挑战

2015╱16年度对通讯办来说又将会再是繁忙的一年。就广播服务而言,我们会继续协助通讯局处理三宗免费电视牌照的申请,并监察一家新持牌机构推出的免费电视服务,以及指配无线电频谱,以支援持牌广播服务。就电讯服务而言,3G频谱拍卖已经完成,我们会继续与各流动网络营办商协调,就2016年10月的频谱交接事宜作好准备。我们亦会着手筹备在900/1800兆赫频带内约200兆赫频谱的重新指配事宜,该等频谱的现有指配期于2020年至 2021年期间届满。随着流动服务用户不断增加,现时可供编配作流动服务用途的号码组估计会于2018年或之前编配净尽。通讯办一直与业界商讨各项措施,以延长现行八位数字号码计划的使用期,当中包括重新编配未使用的号码组作流动服务用途,提高营办商合资格申请额外号码组的使用率门槛等。通讯办将于2015年第四季协助通讯局进行公众咨询,收集业界和公众对各项建议措施的意见。

在实施《竞争条例》方面,政府已在宪报刊登《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15年12月14日为该条例全面生效的日期。通讯办正与竞委会紧密合作,全力完成余下的筹备工作,以实施新的跨行业竞争法制度。

尽管年内工作繁重,本人十分庆幸拥有一支专业干练、敬业尽责的员工团队,他们一直努力不懈,勇于迎接挑战。本人深信在2015╱16年度,他们会继续提供可靠的支援,齐心协助通讯办克服各项规管方面的挑战,并全力支援通讯局履行法定的规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