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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迎接电讯市场的新挑战

重新指配在1.9 至2.2 吉赫频带内的频谱

1.9至2.2吉赫频带内118.4兆赫频谱的先前指配期已于2016年10月21日届满。根据通讯局经两轮公众咨询后制定的重新指配安排,在须重新指配的118.4兆赫的频谱中,29.6兆赫的频谱须于2016年10月22日易手。为协助流动网络营办商顺利移交频谱和减低对用户的影响(如有的话),通讯办于2015年3月成立所有相关流动网络营办商均参与的技术工作小组,以协调有关重新指配频谱的技术事宜和安排。通过技术工作小组的努力及所有相关营办商的合作,是次因重新指配频谱而引致的频谱移交已于2016年10月22日零时零分顺利及无缝地完成,令公众人士继续享用畅通无阻的流动服务。

重新指配在900兆赫及1 800兆赫频带内的频谱

在900兆赫及1800兆赫频带内的频谱现用于提供2G、3G及4G流动服务。在900兆赫频带内49.8兆赫的频谱及在1800兆赫频带内148.8兆赫的频谱的现有指配期将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届满。计及在该两个频带内现时未被指配的1.4兆赫频谱,合共有200兆赫的频谱须要指配或重新指配。

通讯局联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2016年2月至5月进行了第一轮公众咨询,就重新指配频谱的建议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征询业界及其他受影响各方的看法和意见。咨询文件提出三个重新指配频谱的方案,即(1)完全行政指配模式;(2)完全市场主导模式;以及(3)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模式。为期三个半月的咨询结束后,通讯办共收到325份来自业界、商业机构及公众人士的意见书。三个重新指配频谱的建议方案各有不同的业界人士支持。

经详细考虑第一轮公众咨询所收到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外聘顾问就各个重新指配频谱方案对服务质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技术研究的结果,通讯局认为有充分理据采纳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模式,并就此作进一步咨询。该模式建议赋予四家现有频谱受配者优先权,以获重新指配1800兆赫频带内80兆赫的频谱(或所有须考虑的频谱的40%),即每家20兆赫频谱,从而确保在港铁范围内的4G服务及全港的2G服务得以延续;并建议把余下在900兆赫及1800兆赫频带内合共120兆赫的频谱(或所有须考虑的频谱的60%)以拍卖方式重新指配。通讯局联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2017年2月14日展开第二轮公众咨询。为期三个半月的咨询于2017年5月24日结束,通讯办共收到22份意见书。通讯办会继续支援通讯局详细检视在第二轮咨询所收集到的意见书,以期采用一个最能达至重新指配频谱四个目标的安排,即确保客户服务得以延续、善用频谱、促进有效竞争,以及鼓励投资和推广创新服务。

通讯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计划约在2017年年底公布就重新指配900兆赫及1800兆赫频带内200兆赫频谱及相关频谱使用费的安排所作的决定,让业界有约三年时间就频谱指配的任何变动作出准备。

电讯牌照费下调

2012年11月,通讯局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发表联合声明,公布决定把综合传送者牌照下每100个顾客接驳点的接驳费用由800元调低至700元,以及把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传呼服务)和服务营办商牌照(第三类服务)下每100个移动电台须缴付的移动电台费用由800元减至700元。新牌照费在完成立法程序后,已于2013年3月1日起生效。2013年2月,香港电话有限公司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香港电话和HKT」)就通讯局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调低牌照费的决定申请提出司法覆核的许可。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分别于2015年8月及2016年5月作出裁决,裁定通讯局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胜诉,并驳回该宗司法覆核申请。香港电话和HKT其后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有关程序仍在进行中。

实施更有效使用八位号码计划的措施

香港自1995年起一直采用八位电讯号码计划。由于社会对流动服务号码的需求持续殷切,以及八位电讯号码计划内的号码数量有限,如不采取纾缓措施,可供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的八位号码预计最早可能在2018年耗尽。 有见及此,通讯办协助通讯局进行咨询,就五项建议措施征询公众意见,务求透过更有效使用现行八位电讯号码计划,为流动服务提供额外的号码资源。经审慎考虑业界及有兴趣人士的看法和意见后,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制定将采用的措施和分三个阶段实施该等措施的安排,并于2016年6月24日公布通讯局的决定。为确保顺利及适时实施该等措施,通讯办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并与相关营办商跟进其网络及系统所需作出的改动。在有关各方的合作和努力下,该等措施的第一及第二阶段已分别于2017年1月1日及2017年7月1日顺利推行,措施的第三阶段亦将于2021年7月1日展开。当分三个阶段推行的五项措施全部实施后,将合共提供额外1 572万个号码以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现行八位号码计划的使用期预计可延长至2029年或更后。

检讨根据全面服务责任提供的公众收费电话机数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面服务责任所涵盖的公众收费电话机约有3 100个。固定和流动服务供应商须按《电讯条例》第35B条设立的全面服务补贴制度,分担在全面服务责任下提供公众收费电话机所需的费用。在2014年,电讯业界所提供的公众收费电话机补贴额为港币2,160万元。

香港的流动电话普及率高,市民几乎完全依赖流动电话打出电话或发送即时讯息,公众收费电话机近年的需求因而持续减少,在全面服务责任下的公众收费电话机几乎完全无利可图。根据2014年和2015年的数据,约56%的公众收费电话机每日平均收入不多于港币一元。

基于上述背景,通讯办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与电讯业界商讨作出检讨,以期把合资格获得全面服务补贴的公众收费电话机数目减少至合理水平,从而减低业界把须承担的全面服务补贴费用透过调整服务收费转嫁给固定和流动服务用户的压力。在敲定检讨的原则及其他细节后,通讯局于2017年6月29日公布决定展开检讨。通讯办会分批接触相关持份者,就每日平均收入不多于港币一元的公众收费电话机从全面服务责任中剔除的做法,征询他们的意见。整项检讨预计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

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的规管

2014年1月,获授权提供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流动电视服务」)的综合传送者牌照(「流动电视牌照」)持有人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香港流动电视网络」)向通讯办表示,拟将原本采用的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制式转换为数码地面多媒体广播(「DTMB」)制式。作为通讯局的执行部门,通讯办向港视和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指出,采用DTMB制式提供流动电视服务而没有实施有效的技术措施以防止流动电视服务于指明处所被固定接收,会令本港超过5 000个指明处所组成的观众接收到其流动电视服务,因而须受《广播条例》规管。港视和香港流动电视网络就通讯办的立场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原讼法庭于2015年9月29日裁定通讯办胜诉(「法庭判决」),并驳回所有由港视和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提出的司法覆核理据。

其后,港视要求通讯办处理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提出的替代建议,即使用数字视频广播—地面2制式(「DVB-T2」)提供流动电视服务(「申请」)。经与通讯办多轮书信往来及讨论后,港视于2017年6月提交最终的技术建议书,列述详细的技术安排,以确保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所提供的流动电视服务会恪守法庭判决及《广播条例》和《电讯条例》的相关法定要求。

经仔细审视该技术建议书后,通讯局批准有关申请,并于2017年7月13日向香港流动电视网络发出经修订的流动电视牌照,授权香港流动电视网络可把获指配的8兆赫频谱所使用的传送制式更改为DVB-T2制式之下的T2 Lite版本,并按照其经修订的流动电视牌照所订明的新订╱经修订条件及技术参数提供服务。

通讯局及通讯办将继续协助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提供恪守法庭判决及《广播条例》和《电讯条例》相关法定要求的流动电视服务。

继续加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

持续实施防止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措施

近年,智能电话和先进流动装置日趋普及,刺激了流动数据服务的增长和需求,与此同时,有关流动宽频服务帐单争议的消费者投诉数字亦随之而上升,情况备受消费者关注。这些投诉大多涉及流动通讯「帐单震撼」,即指消费者因收到的流动通讯服务帐单款额远高于预期而感受到的震撼。出现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主因,是消费者在使用本地服务或置身香港以外使用漫游服务时,不经意或不自觉地使用了流动数据服务。

为解决这个问题,通讯办自2010年5月起公布一系列供业界采用的预防措施,包括容许用户选择取消个别服务、设立收费上限、为各类根据用量收费的流动服务设立用量上限,以及向用量达到预定水平或启动漫游数据服务的用户发出提示短讯。

为增加相关服务资讯的透明度,通讯办已在网站公布个别营办商所采取的措施,并定期更新资料。除推行这些措施外,通讯办亦举办一系列消费者教育活动,以加深消费者对流动数据服务的认识和了解。通讯办亦在网站提供数据用量计算机,消费者可使用此工具估算自己的数据用量。随着流动网络营办商和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实施上述预防措施,加上我们持续推行消费者教育,有关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投诉数字,已由2015年的289宗减至2016年的156宗,按年下降46%。

公平使用政策指引的实施进度

固网及流动宽频服务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种类繁多的服务计划,包括「无限用量」计划。然而,某些「无限用量」服务计划其实受限于服务供应商所实施名为「公平使用政策」的使用限制。公平使用政策旨在防止个别用户过度使用网络资源,以免对网络表现构成不良影响,妨碍其他用户使用服务。举例来说,对于数据用量已超出某些上限的用户,服务供应商可能会实施限制,例如调低其使用网络服务优先次序或减慢其数据接达速度等。可是,消费者未必会留意到公平使用政策的实施或了解相关的条款及条件。对于使用「无限用量」服务计划的用户,当遇到数据用量因公平使用政策而受到限制时,更会感到不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增加服务资讯的透明度,通讯局于2011年11月发出《公平使用政策指引》,规管服务供应商实施其公平使用政策的情况。这份强制指引自2012年2月起已经生效。

2016年,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处理了六宗与公平使用政策相关的投诉个案,当中并无发现违反《公平使用政策指引》的个案。

提升宽频表现测试系统

自2010年12月起,通讯办在网站设立了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让宽频用户测量其宽频服务的连接表现,包括下载和上载速度、网络时延、封包遗失和抖动。除桌面和手提电脑用户外,采用iOS和Android作业系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用户也可使用该测试系统。

我们不时检讨和提升测试系统,以进一步加强系统的测试能力和表现。现时,测试系统可让桌面电脑用户及iOS和Android系统流动装置用户分别进行高达每秒1 000 兆比特及450兆比特的速度测试。

该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荣获「2013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项下的「最佳公共服务应用(网上╱流动应用程式)奖」优异证书。自推出服务至2017年3月为止,系统已进行超过7 200万次测试。

继续促进业界实施自行规管措施

改善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

为向业界提供拟订电讯服务合约的指引,以提升合约制订过程的透明度和客户满意度,香港通讯业联会(一个业界联会)于2010年12月公布属自行规管性质的《业界守则》,所有主要的固定和流动网络营办商已由2011年7月起实施该守则。

经考虑实施《业界守则》的经验及消费者的回应后,通讯办向香港通讯业联会提出多项建议,以进一步改善《业界守则》。香港通讯业联会与各参与营办商商讨后,在2014年10月修订《业界守则》。经修订的《业界守则》由2015年5月1日起生效。

自2011年7月实施《业界守则》以来,有关服务合约争议的投诉数字持续下降,由2011年的1 277宗减少至2016年的425宗,在五年内下降67%。

公布家居宽频服务供应商终止服务安排详情

为增加服务资讯的透明度及令消费者有更充分的认识,通讯办自2016年11月起在其网站刊载主要家居宽频服务供应商就消费者提出终止服务申请所采取的安排。刊载的资料包括终止服务预先通知期的要求、接受终止服务的申请途径及方式、认收及确认终止服务申请的安排,以及交还顾客设备的途径。所刊载的资料可以让消费者更加了解不同的服务供应商现时的终止服务安排,有助减少有关终止服务事宜的争议。此外,通过比较不同服务供应商现时终止服务的安排,亦能协助消费者在选择服务计划时,因应自己的需要作出明智的决定,从而鼓励营办商不断改善服务。通讯办会定期及在服务供应商推行新措施时更新所刊载的资料,并会继续鼓励服务供应商检讨其终止服务安排,以作进一步的改善。

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增加有关流动内容服务价格资料的透明度,通讯办与业界紧密合作,订立了一份属自愿性质的《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该守则由香港通讯业联会于2010年1月公布和实施,规管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提供流动内容服务的手法,并设立业界自行规管计划。守则要求所有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流动内容服务前,须向他们清楚表明该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并要得到客户明确同意才提供服务。此外,有关供应商亦须清楚订明简易方便的终止订用服务机制。

自2010年1月实施《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后,通讯办一直密切监察守则的成效,并留意到相关投诉数字持续下跌及维持于低水平。在2016/17年度,我们只接获一宗投诉,反映内容服务供应商一般遵从属自愿性质的守则,客户亦对流动内容服务感到满意。

鉴于过往的经验、市场的最新情况,以及流动内容服务的投诉数字在近年持续处于低水平,香港通讯业联会经与业界和通讯办商讨后,由2017年4月1日起简化了守则内的自行规管安排,让流动网络营办商担当更重要的角色,以确保内容服务供应商继续遵守守则所载的规定。在实施简化安排后,香港通讯业联会为处理与守则相关的事宜而成立的行政机构由2017年4月1日起停止运作。

尽管经修订的守则采用简化安排,所有关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要求内容服务供应商提供具透明度的流动内容服务价格资料的措施,在经修订的守则内仍会维持不变。

关于电讯服务帐单资料及收取帐款的实务守则

通讯局于2011年10月发出属自愿性质的《关于电讯服务帐单资料及收取帐款的实务守则》,旨在减少计帐争议,并提高帐单资料的透明度。该实务守则就电讯服务帐单上所需包括的收费项目和收取帐款安排,为电讯营办商提供指引。截至2017年3月,七家本地固定网络营办商和四家流动网络营办商已承诺遵从上述实务守则。我们已在通讯办网站刊载消费者注意事项和所有营办商遵从守则的情况摘要,供消费者参考。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该实务守则的实施情况及成效。

提供流动电视服务的业界守则

根据政府在2008年12月公布并在2010年2月修订的《香港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发展框架》,业界须就提供本地广播类和串流类的流动电视服务制订业界守则,以实施自行规管。香港通讯业联会于2012年8月发出有关流动电视服务的业界守则。为保护儿童和维护公众道德,该守则要求流动电视服务供应商就色情及淫亵内容实施限制收看的措施。流动电视服务供应商亦应考虑社会现时普遍接受的道德标准,并格外留意其播出的电视内容可能对儿童造成的影响。

长期实施解决顾客投诉计划

属自愿性质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已由2015年5月1日起长期实施。该计划以调解方式协助电讯服务供应商与其住宅╱个人顾客解决双方已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调解服务由香港通讯业联会成立的一个独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服务中心」)提供,香港所有主要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均已自愿参与。通讯办对该计划的支持包括赞助所需经费、按有关受理准则审核申请,以及监察计划的表现和管治工作。

在2016╱17年度,该计划共接获71宗合资格申请,当中41宗转介予调解服务中心跟进前已获得解决,26宗经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后亦获得圆满解决,只有一宗个案未能解决。余下的三宗个案则正由调解服务中心处理。

为提高市民对计划的认识,我们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刊载漫画和推广专辑,以及举办巡回展览和公众讲座。通讯办会继续支持该计划,以及监察计划的成效。

协助新的海底电缆系统在香港登陆

在通讯办的综合联络服务协助下,新的区域海底电缆系统Asia Pacific Gateway由2016年10月起在香港投入服务。另外,三个区域及洲际系统(即Asia Africa Europe-1,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及Hong Kong-Guam Cable System)及两个本地系统(即Tseung Kwan O Express及Ultra Express Link)正在兴建和筹划阶段,并预计于2017年年中至2020年投入服务。通讯办将继续向营办商提供综合联络服务,协助他们申请在香港兴建新海底电缆系统所需的法定许可。

固网宽频服务的发展

透过宽频上网使用各项应用程式及浏览内容,已成为香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着固定网络营办商持续铺设网络,市民得以享用近乎覆盖全港并采用各种技术提供的宽频服务。截至2017年3月,香港约有263万个住宅及商业固网宽频用户,住户渗透率为93%。目前宽频服务的速度可高达每秒10吉比特。大约82%的固网宽频用户使用速度达每秒10兆比特或以上的宽频服务。为透过促进市场竞争以改善在乡郊及偏远地区所提供固网宽频服务,通讯局已修订世纪互联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传送者牌照内有关网络铺设的规定,以便该公司可使用2.3吉赫频带内的无线电频谱向至少4 000间村屋提供无线固网宽频服务。另外,通讯局于2017年1月向乡村电话有限公司批出新的综合传送者牌照。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在香港乡郊及偏远地区兴建和营运光纤宽频基础设施。各固定网络营办商持续在乡郊及偏远地区建立网络基础设施,预计可逐步提升这些地区的固网宽频服务选择及质素。

根据欧洲光纤到户议会于2017年2月发出的新闻公报,香港住户连接光纤到户╱光纤到楼的渗透率在全球61个经济体系中排名第五。根据互联网内容传输商 Akamai于2017年5月发布的《2017年第一季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香港的连线速度平均峰值为每秒129.5兆比特,属全球速度最快的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