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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和調查電訊與廣播業的競爭投訴

《競爭條例》為跨行業的競爭法例,旨在禁止各行業從事反競爭行為。根據《競爭條例》,通訊局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獲賦予共享管轄權,就在電訊及廣播業營運的業務實體的行為,包括涉及電訊業傳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併與收購活動,執行《競爭條例》。

根據通訊局與競委會簽訂的諒解備忘錄,對於屬於共享管轄權範圍內的事宜,通訊局一般會擔任主導機關。如某些事宜既涉及屬於共享管轄權的範圍,又涉及不屬於共享管轄權的範圍,通訊局與競委會將因應個別情況,討論和協定處理有關事宜的最佳做法。

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通訊辦共接獲39宗根據《競爭條例》提出的投訴及查詢個案,當中38宗個案已經結案而無須作進一步跟進,有一宗個案則仍在處理中。

處理和調查有關電訊與廣播業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

《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禁止商戶在向消費者提供貨品和服務時作出某些訂明的不良營商手法。

通訊局與香港海關獲賦予共享管轄權,就《電訊條例》和《廣播條例》下的持牌人作出與根據相關條例提供電訊服務或廣播服務有直接關連的營業行為,按《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執法。兩個執法機關已簽訂諒解備忘錄,以協調雙方在《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下履行各自的職能,並已發出一套執法指引,就公平營商條文的實施向商戶和消費者提供指引。

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通訊辦共處理264宗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提出的投訴,其中有207宗因證據不足以證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因不屬《商品說明條例》的規管範圍而結案,三宗個案在通訊局向有關持牌人發出勸諭信敦促其注意有關事宜,並改善向消費者銷售、供應或推廣電訊服務或廣播服務的相關營業行為後亦已結案。餘下的54宗個案則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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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執行事宜

《拒收訊息登記冊》

通訊局根據《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設立了分別適用於傳真訊息、短訊和預錄電話訊息的三份《拒收訊息登記冊》。除非發送人已取得電話號碼登記使用者的同意,否則發送人不可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到已登記在登記冊上的電話號碼。截至2021年3月,已有超過260萬個電話號碼登記在三份登記冊上。除不可發送商業電子訊息予已在登記冊上登記的電話號碼外,商業電子訊息發送人亦須遵從《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所訂明的多項規則,例如發送人必須在商業電子訊息內向收訊人提供聯絡資料和「取消接收選項」,讓收訊人可以聯絡有關發送人和取消接收商業電子訊息。

通訊辦在2020╱21年度接獲565宗有關懷疑違反《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舉報,較去年減少約6%。在這些舉報中,大部分與短訊、預錄電話訊息和電郵有關。通訊辦會繼續監察各類訊息及平台上的發送人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並優化程序,以便更有效執法。

執行條例

如通訊辦收到針對某發送人的舉報數目不超過某個數額,會發出勸諭信,要求發送人遵守《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規定。如通訊辦收到針對某發送人的舉報數目超過該數額,或在發出勸諭信後繼續收到針對同一發送人的舉報,便會進行正式調查,並可能向有關發送人發出警告信。在2020╱21年度,通訊辦共發出80封勸諭信和16封警告信。

如發現商業電子訊息發送人持續違反《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通訊局會根據該條例第38條發出執行通知,指示發送人採取措施糾正違例行為。任何人不遵從向其送達的執行通知,第一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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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加強保障電訊服務消費者

業界自願實施的自行規管措施

為保障電訊服務消費者的權益,通訊辦積極實施各項消費者保障措施,並與業界合作制定和推行自行規管措施,以處理可能不時出現的新消費者事宜。

這些措施包括由業界組織香港通訊業聯會負責管理、屬自願性質的「解決顧客投訴計劃」。該計劃旨在以調解方式協助電訊服務供應商與其顧客解決已陷入僵局的計帳爭議。

其他由業界自願實施的自行規管措施包括公布《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令電訊服務合約的條文更清晰;以及公布《收費流動內容服務守則》,以規管第三方內容服務供應商的行為。

其他例子包括實施預防流動通訊服務帳單震撼的措施,以及在通訊辦網站刊載主要家居寬頻服務供應商就消費者提出終止服務申請所採取的安排。

通訊辦會繼續監察所採取的各項消費者保障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成效,並在有需要時邀請業界參與進一步改善現行措施或推出新措施。

弱勢電訊服務用戶的消費者建議

隨着科技迅速發展,電訊服務對從事各行各業及不同年齡的人士來說實屬不可或缺。然而,某些因各種情況(例如年齡、殘疾、知識水平低或有溝通困難)而處於弱勢的電訊服務用戶可能無法獲得適當的協助,以致在選購電訊服務時未能作出最切合其需要的決定。就此,通訊辦於2021年4月設立專屬網頁,為弱勢電訊服務用戶提供消費者建議,包括有關在不同情境下訂購和使用電訊服務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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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處於弱勢的電訊服務用戶提供消費者建議的網頁

提升寬頻表現測試系統

自2010年12月起,通訊辦提供寬頻表現測試系統,讓寬頻用戶測量其寬頻服務的連接表現,包括下載和上載速度、網絡時延、封包遺失和抖動。除桌面和手提電腦用戶外,採用iOS和Android作業系統的智能電話和平板電腦用戶也可使用該測試系統。

通訊辦不時檢討和提升測試系統,以加強系統的測試能力和表現。現時,測試系統支援桌面和手提電腦及iOS和Android系統流動裝置分別進行高達每秒10吉比特及1 200兆比特的速度測試。自推出服務至2021年3月為止,已透過系統進行超過1.05億次寬頻表現測試。

消費者教育活動

通訊辦在年內繼續透過不同的媒體安排宣傳活動和傳遞消費者訊息。除了「通訊達人 • 通訊辦」的Facebook專頁這個已為人熟知的渠道外,通訊辦於2021年2月在Instagram推出一個新的社交媒體渠道,主要對象為年輕一代。通訊辦通過這兩個社交媒體平台傳遞各種消費者資訊和小提示,教育公眾如何精明使用通訊服務。

為了提高市民對六個數碼電視節目台轉用新發射頻率的認識,通訊辦於2020年12月1日推出為期一年的宣傳活動。這個以市民大眾為對象的宣傳活動包含多種形式的宣傳項目,例如發布新聞公告和消費者注意事項、在通訊辦的社交媒體平台和免費報章登載廣告、製作兩套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和一套短片,以及透過各種途徑向公眾派發海報和單張。

年內,通訊辦亦協助增加市民對緊急警示系統的認識。通訊辦在這方面的工作包括發布新聞公告、製作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派發海報,以及在各個網絡平台和社交媒體平台上登載廣告。

通訊局及通訊辦於2021年3月推出全面革新和升級的網站。兩個網站採用嶄新設計,以提升通訊局及通訊辦的企業形象。除此以外,兩個網站還採用了方便流動裝置使用的設計,從而為透過不同流動裝置瀏覽網站的公眾人士提供更佳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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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推出不同宣傳短片,包括六個數碼電視節目台轉用新發射頻率、如何重新搜台、以及緊急警示系統,以宣傳不同的消費者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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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及通訊辦的全新網站於2021年3月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