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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5G發展

在多段頻帶提供頻譜

5G具有高速、高容量、超可靠、大規模連接和低時延通訊等尖端技術特性,將革新流動服務用戶的使用體驗。普遍預期5G將為各行各業和智慧城市的應用(例如智能監測、關鍵實時遙距操作、遠程醫療及智能運輸)帶來巨大發展潛力。

通訊局在2019年適時把3.3吉赫、3.5吉赫、4.9吉赫,以及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共1 980兆赫的無線電頻譜指配作公共流動電訊服務用途,包括提供5G服務。流動網絡營辦商由2020年4月1日起在香港推出商用5G服務。截至2021年3月,香港5G覆蓋率已超過九成人口,涵蓋各大型商場及超過50個港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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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更多新5G頻譜以滿足營辦商的需求

為滿足各項5G應用對速度、容量和覆蓋範圍的需求,通訊局將會向市場供應更多位於不同頻帶的頻譜。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經局局長)於2020年第三季展開聯合公眾諮詢,其後於2021年3月30日以聯合聲明的方式公布雙方就有關600兆赫、700兆赫及4.9吉赫頻帶內的頻譜編配和指配安排及相關頻譜使用費所作的決定。根據上述決定,以上三條頻帶內合共220兆赫的新頻譜會在2021年年底以拍賣方式指配。

• 以行政方式指配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的頻譜

鑑於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的頻譜供應充裕,通訊局採用行政方式指配該等頻帶內的頻譜。在可供指配的4 100兆赫頻譜中,有3 700兆赫的頻譜已預留作非共用頻譜,以提供大規模公共流動服務,包括5G服務,而餘下的頻譜則預留作共用頻譜,在指定地點推行創新的5G應用。三家現有流動網絡營辦商於2019年4月各按其申請獲指配400兆赫非共用頻譜。機場管理局亦於2019年10月獲指配400兆赫的共用頻譜,用作創新的5G應用,以支援智能機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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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助撤銷大埔的「3.5吉赫限制區」

為了全面解決大埔限制區的問題,通訊辦一直與有關衞星營辦商商討,將他們位處大埔在3.5吉赫頻帶操作的遙測、追蹤及控制在軌持牌衞星的現有衞星地球站(遙測、追蹤及控制站)搬遷至舂坎角電訊港,令流動網絡營辦商可在香港更廣泛地使用5G頻帶(包括3.5吉赫頻帶)提供5G服務。在通訊辦的協助下,其中一家衞星營辦商已獲撥地將其在大埔的遙測、追蹤及控制站遷往舂坎角電訊港,而另一家營辦商亦正為此與相關政府部門商討有關撥地的條款,目前進展良好。

搬遷遙測、追蹤及控制站涉及複雜的土地及技術事宜,包括選址、批地、土地平整、建造工程和另建新一組的衞星天線,並要確保現有在軌衞星的操作不受影響。考慮到完成搬遷所需的時間和資源後,預計可在2024年年底前撤銷大埔「3.5吉赫限制區」。現時,流動網絡營辦商可利用其他新編配的頻帶(例如4.9吉赫頻帶)或透過重整現有頻譜(例如1.8吉赫及2.1吉赫頻帶)在「3.5吉赫限制區」提供5G服務。

實施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

通訊辦透過防疫抗疫基金於2020年5月推出「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旨在透過提供財政誘因,鼓勵各界及早使用5G技術,推動創新和智慧城市的應用,從而改善營運效率和服務質素,以及提升香港的整體競爭力。在此計劃下,每個獲批的項目可獲資助與使用5G技術直接相關的實際開支的50%,上限為50萬元。

計劃自推出以來,反應十分踴躍。截至2021年8月31日,合共已有108份申請獲批,涵蓋不同行業,包括建築、設計、教育、環保、電競及休閒、活動及展覽、物流、醫療及保健、物業及設施管理、維修保養、市場營銷、電訊、紡織及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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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公眾對5G創新應用的認識,並展示計劃所取得的豐碩成果,通訊辦於2021年4月29日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合作舉辦了「迎接5G新世代─5G技術應用經驗分享會」。五家獲計劃資助的機構在會上分享其應用5G技術的項目,以及相關應用如何實質提升業務效率和帶來裨益。此外,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亦分享其5G應用解決方案和5G服務發展趨勢。親身出席或在線上參與分享會的人數超過300人。

為進一步鼓勵公私營機構利用5G技術促進持續創新,政府向計劃增加撥款,將總資助額由5,000萬元增至1億元,預計可惠及合共200個合資格項目,並已延長申請期至2022年7月31日。通訊辦會繼續支援計劃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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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於2021年4月29日在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協助下舉辦了「迎接5G新世代—5G技術應用經驗分享會」。

實施擴展光纖網絡至偏遠地區鄉村資助計劃

為配合政府的政策,通訊辦現正推行一項獲撥款港幣7.7億元的資助計劃,透過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固網營辦商擴展光纖網絡至新界及離島九個地區共235條鄉村。該等鄉村遠離固網營辦商現有光纖主幹網,村民只可選用透過銅線網絡提供、速度只有每秒10兆比特或以下的寬頻服務。

通訊辦把該235條鄉村組合成六個投標項目(即投標項目一至投標項目六)進行招標。獲選的固網營辦商須鋪設光纖連接線路至相關鄉村的村口位置,以及鋪設三條海底光纖電纜,分別連接香港島至南丫島(投標項目五),及連接大嶼山至長洲和大嶼山至坪洲(投標項目六)。為引入市場競爭,獲選的固網營辦商須開放獲資助鋪設的網絡設施,以及海底光纖電纜至少一半的容量予其他固網營辦商免費使用。

隨着計劃的六個投標項目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期間悉數批出,獲選的固網營辦商已開展有關工作,並於2021年起分階段把光纖網絡擴展至有關鄉村。除了當地村民可以享用高速固網寬頻服務外,流動網絡營辦商亦可使用新網絡支援其流動網絡,在有關地區提供包括5G服務在內的高速和創新流動服務。

便利5G網絡鋪設

流動網絡營辦商在香港推展5G服務時,須設置比以往幾代流動服務更多的無線電基站。為便利5G網絡迅速和有效地鋪設,通訊辦於2019年3月推行先導計劃,開放超過1 000個合適的政府場所予流動網絡營辦商安裝無線電基站,並簡化相關的審批程序。通訊辦已成立專責小組,負責在有關事宜上協調流動網絡營辦商與相關政府部門,並發出《在先導計劃下於選定政府場地安裝無線電基站的申請須知》,闡釋該計劃下的相關原則、要求和經簡化的申請及審批程序。截至2021年8月,政府共收到158份根據該計劃提出的申請,並已批准當中的84份申請。為進一步推行便利5G網絡鋪設的政策措施,通訊辦將以「需求主導」的模式協助營辦商物色和進入更多合適的政府場所安裝無線電基站。

通訊辦亦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以便利流動網絡營辦商於合適的街道裝置及公眾設施(例如公眾收費電話亭及有蓋巴士站)安裝無線電基站。我們分別於2020年4月及11月發出了《使用公眾收費電話亭安裝無線電基站以提供公共流動服務的指引》及《流動網絡營辦商使用有上蓋巴士站安裝無線電基站以提供公共流動服務的指引》,以便利業界使用公眾收費電話亭和有上蓋巴士站安裝無線電基站。通訊辦會繼續與業界及相關政府部門合作,物色其他適合設置無線電基站的街道裝置和公眾設施,以及便利營辦商進行技術測試。

為確保5G網絡在3.3吉赫及3.5吉赫頻帶內能有效率地運作,通訊辦向通訊局提供技術支援,並在諮詢所有流動網絡營辦商後,協助通訊局於2020年4月發出《以時分雙工模式於3.3-3.6吉赫頻帶運作的流動網絡制定幀結構的指引》。通訊辦會繼續在有需要時為業界提供技術指引,以促進香港有效推行5G網絡建設。

確保可適時供應合適的頻譜以應付新興無線電通訊服務的需要

通訊辦一直緊貼電訊業的全球發展趨勢,並參與國際電信聯盟(國際電聯)及亞太地區電信組織等相關組織舉辦的國際╱地區會議。年內,通訊辦為統籌頻譜供應的工作成立了內部專責小組,以期早日展開頻譜策劃的工作並確保可適時釋放合適的頻譜,以應付創新無線電通訊服務的需求和便利公共流動(包括5G)服務的持續發展。經考慮通訊辦的建議後,通訊局公布了2021年至2023年的頻譜供應表,向業界公布未來三年擬供應作公共流動及╱或其他無線電通訊服務用途的無線電頻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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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升級資助計劃

自從3.4-3.7吉赫頻帶從2020年4月1日開始由固定衞星服務重新編配予流動服務,以提供5G服務,所有安裝在大廈內用以接收和分發衞星電視訊號給住戶的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此後只可在3.7-4.2吉赫頻帶內操作。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須進行相關技術升級,方可於2020年4月1日後與在相鄰的3.4-3.6吉赫頻帶內操作的5G系統並存。

為支援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進行升級,四家使用3.4-3.6吉赫頻帶提供5G服務的流動網絡營辦商籌集經費港幣3,200萬元成立一項資助計劃,以資助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擁有人進行系統升級的費用,並共同委任通訊辦代為管理該計劃。每名成功申請人獲發港幣兩萬元的一次性資助,為相關衞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進行升級。資助計劃已於2019年11月27日推出,並在運作一年後於2020年11月26日結束。該計劃成功處理合共1 039宗申請,已發放的資助金額為港幣2,078萬元。計劃結束後,剩餘的經費已經退還予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

促進無線物聯網服務和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的發展

通訊局在2017年12月就使用920-925兆赫共用頻帶提供無線物聯網平台及服務設立了新牌照制度,至今已發出三個無線物聯網牌照。此外,現有流動網絡營辦商亦可使用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指配的頻譜,採用支援大量物聯網連接的流動技術(例如窄頻帶物聯網和5G技術)提供無線物聯網服務。通訊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促進無線物聯網服務在香港的發展及具競爭性的供應。

通訊辦於2019年7月設立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以按地區劃分的共用模式,讓業界使用27.95-28.35吉赫內的400兆赫頻譜提供創新無線寬頻服務。通訊辦已於2019年10月發出首個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此後亦會處理該牌照的新申請,以促進在大學校園、工業邨和科技園等不同地點發展創新的5G和智慧城市應用。通訊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更新該牌照制度,以配合市場發展,例如應對不同行業及機構在局部地區營運小規模專用5G系統的潛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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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重新指配在900兆赫及1800兆赫頻帶內的頻譜

2021年1月12日,900兆赫頻帶內有50兆赫頻譜在之前的指配期屆滿後,隨即展開為期15年的新指配期。由於900兆赫頻帶內的部分頻譜會於重新指配後易手,通訊辦早於2019年5月成立由全部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代表組成的技術工作小組,以協調營辦商重新配置現有網絡及╱或鋪設新網絡基礎建設的相關技術安排。通過技術工作小組的努力,900兆赫頻帶內的頻譜已於2021年1月12日順利移交至新受配者。

1800兆赫頻帶內的150兆赫頻譜的現有指配期則將於2021年9月屆滿。四家現有流動網絡營辦商將通過行政方式各獲重新指配1800兆赫頻帶內20兆赫的頻譜,而餘下的70兆赫頻譜則會按照2018年12月的拍賣結果重新指配予該四家營辦商。一如重新指配900兆赫頻帶內頻譜的安排,部分在1800兆赫頻帶內的頻譜將會於2021年9月30日為期15年的新指配期開始時易手。通訊辦會繼續與業界緊密合作,以確保1800兆赫頻帶內的頻譜可於2021年9月順利交接。

為重新指配850兆赫及2.5╱2.6吉赫頻帶內的頻譜作準備

2.5╱2.6吉赫頻帶內的90兆赫頻譜的現有指配期將於2024年3月屆滿。此外,850兆赫頻帶內15兆赫頻譜的指配期原訂於2023年11月屆滿,其現有受配者獲通訊局批准提早交還該頻譜。該受配者在完成所需的停用工作後,已於2021年6月交還有關頻譜。經2020年第三季進行的公眾諮詢後,通訊局聯同商經局局長在2021年3月30日公布850兆赫和2.5╱2.6吉赫頻帶內的頻譜在現有指配期屆滿後的重新指配安排及相關頻譜使用費。通訊辦會協助通訊局落實有關決定,在2021年第四季以單次拍賣方式重新指配850兆赫及2.5╱2.6吉赫頻帶內的105兆赫頻譜,以及指配600兆赫、700兆赫及4.9吉赫頻帶內的220兆赫新頻譜。

政府進行電訊規管架構檢討

在通訊辦的協助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完成對《電訊條例》下有關電訊規管架構的檢討,以配合5G及物聯網科技的發展,並便利業界營商。《2021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已於2021年7月提交立法會,以修訂《電訊條例》相關條文,落實有關檢討的建議。同時,通訊辦亦推出各種精簡措施,以進一步便利業界營運。

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

政府於2021年1月30日至3月20日期間就實名登記制進行公眾諮詢,實名登記制普遍獲各持份者支持。為落實執行實名登記制,政府根據《電訊條例》第37條訂立《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由2021年9月1日起生效。

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擬備指引,為於香港以電話智能卡提供電訊服務的持牌人提供實務和行政指引,以履行《登記規例》下的登記規定。通訊辦協助通訊局諮詢業界後,通訊局於2021年8月發出有關指引。該指引在2021年9月1日於實名登記制展開時同時生效。通訊辦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監察實名登記制的實施,確保能根據《登記規例》及指引運作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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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登記制度

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類別牌照)旨在規管在沒有設置任何電訊設備的情況下向公眾要約提供電訊服務的人士。根據《管理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的指引》(《類別牌照指引》)過去的版本,只有付費客戶的數量達10 000或以上的類別牌照持有人才須向通訊局登記。在實名登記制實施後,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更新《類別牌照指引》,要求所有在業務運作中要約提供相關智能卡服務的類別牌照持有人,不論客戶數量多寡,均須於2021年9月1日《登記規例》生效前向通訊局登記其資料。截至2021年9月1日,21名在業務運作中要約提供相關智能卡服務的類別牌照持有人已完成登記。通訊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確保優化後的類別牌照登記制度運作暢順。

推行緊急警示系統以迅速發放緊急政府訊息

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政府委聘四家本地流動網絡營辦商設立緊急警示系統,讓政府可在緊急情況下(例如不可預見的極端天氣情況)透過流動網絡營辦商的流動網絡發出緊急訊息,提醒市民盡快採取應變措施。流動網絡營辦商在網絡設置、測試和推行緊急警示系統的各個階段中,均須遵循通訊辦為其制訂的技術規格及測試計劃。此外,通訊辦向手機供應商╱製造商發出規管性指引,列出供應本港的手機的功能規定,以便供港手機可妥為接收及顯示緊急警示訊息。政府已於2020年11月26日推出緊急警示系統,通訊辦會繼續監察流動網絡營辦商在運作及維護緊急警示系統方面的工作,並在有需要時協助政府通過有關系統發放緊急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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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服務營辦商發牌制度

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完善服務營辦商的發牌制度,包括把服務營辦商牌照的有效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以加強規管的確定性;精簡服務營辦商牌照所授權提供服務的類別;以及採用新的牌照費架構,以確保在服務營辦商牌照內施加的規管措施與其他牌照一致。上述措施由2020年8月起生效。通訊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確保優化後的發牌制度得以順利運作。

處理流動網絡營辦商逐步終止2G服務的申請

通訊辦接獲部分流動網絡營辦商申請要求通訊局批准其在2021年下半年停止提供2G服務。根據相關發牌條件,流動網絡營辦商必須令通訊局信納受影響的客戶得到妥善及適當的安排,方可停止提供某一代的流動服務。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審批流動網絡營辦商的申請,以確保這些流動網絡營辦商在停止提供2G服務前,已為其2G客戶作出妥善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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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規管方式

通訊辦一直協助通訊局維持有效的規管制度便利電訊業的商業運作,並推出多項緊貼電訊科技發展並有助提升運作效率的簡化措施。鑑於市場競爭激烈和價格具透明度,通訊辦協助通訊局移除將持牌人收費呈交通訊局存檔的牌照規定,以及簡化向用戶公布收費的要求。為減輕業界的合規成本並確保市場具透明度和符合國際貿易的要求,通訊辦協助通訊局簡化根據《電訊條例》第36A條將互連協議送交通訊局存檔及公布的規定,即只有涉及新種類或新元素互連的互連協議才須送交通訊局存檔。此外,通訊辦亦根據最新的市場環境對準確按時計帳計劃作出檢討,並考慮到其他能有效解決按時計帳問題的現行規管措施,決定於2021年1月停止該計劃,以減省不必要的規管和締造更有利於營商的環境。通訊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檢討和簡化規管方式,確保該等措施能切合市場發展和與時並進。

檢討根據全面服務責任提供的公眾收費電話機數目

公眾收費電話機服務是基礎電話服務之一,由全面服務供應商按其全面服務責任提供。在全面服務責任下提供公眾收費電話機服務所需的成本,由固定及流動服務營辦商分擔。鑑於對公眾收費電話機服務的需求近年持續減少,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於2017年至2019年期間進行檢討,以決定在全面服務責任下的公眾收費電話機的合理數目。

就室內公眾收費電話機而言,通訊局決定從全面服務責任中剔除515個電話機(約佔室內公眾收費電話機總數的35%)。全面服務供應商已將所有被剔除的室內公眾收費電話機移除。另外,通訊局決定從全面服務責任中剔除765個電話亭公眾收費電話機(約佔電話亭公眾收費電話機總數的50%)。截至2021年3月,超過87%被剔除的電話亭公眾收費電話機已經被移除。

固網寬頻服務的發展

隨着固網營辦商持續鋪設網絡,香港市民得以享用近乎覆蓋全港並採用各種技術提供的寬頻服務。截至2021年3月,香港約有290萬住宅及商業固網寬頻用戶,住戶滲透率為95%。目前寬頻服務的速度可高達每秒10吉比特。大約84%的固網寬頻用戶使用速度達每秒100兆比特或以上的寬頻服務。

根據歐洲光纖到戶議會於2019年3月發出的報告,香港住戶連接光纖到戶╱光纖到樓的滲透率在全球64個經濟體系中排名第六。

新的海底電纜系統在香港登陸

在通訊辦提供的綜合聯絡服務的協助下,多個新的區域或洲際海底電纜系統和四個本地海底電纜系統正在興建中,並擬於2021年至2023年間投入服務。通訊辦將繼續協助營辦商申請新的海底電纜系統在香港興建及登陸所需的法定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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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在舂坎角電訊港配置土地以建設對外電訊設施

為加強香港作為區域電訊樞紐的角色,並滿足香港在對外電訊設施方面日益殷切的需求,通訊辦會協助在舂坎角電訊港提供合適土地,供建設對外電訊基建設施之用,以期進一步提升香港對外電訊網絡的整體容量和分流能力。

舂坎角電訊港有關土地的招標準備工作現正進行中。通訊辦正與相關政策局及部門緊密合作,務求在未來數年提供有關土地以建設對外電訊設施。

檢討用作電話機樓及其他電訊相關設施的批地使用情況

政府批予電訊營辦商用作設置和營運電話機樓及其他電訊相關設施的42幅批地契約將於2025年屆滿。為協助政府考慮現行地契年期屆滿後處理該等用地的未來路向,通訊辦委聘顧問公司進行研究,以檢討現時該等用地的使用情況。通訊辦會繼續就此事從電訊政策的角度向政府提供支援和意見。

香港衞星網絡的發展

衞星頻譜和軌道位置屬珍貴天然資源。在香港註冊的通訊衞星在使用該等資源時須符合國際電聯的協調及通知規定。就此,通訊辦支援香港持牌衞星營辦商不時與外國當局協調,並協助處理有關操作在軌衞星的牌照事宜。現時共有十枚在軌衞星由香港兩家提供衞星通訊服務的持牌公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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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和執行電訊標準

通訊辦密切監察電訊技術標準化的國際發展趨勢,並更新本地技術標準,以滿足業界和公眾需要。在2020╱21年度,通訊局經諮詢無線電頻譜及技術標準諮詢委員會後,批准和發出了兩項涵蓋多標準無線電基站(包括5G基站)的新訂技術標準,以及四項涵蓋5G基站和用戶電訊設備的用戶設備及電氣保護規定的經修訂技術標準。

現時,合資格的本地和海外測試實驗室根據通訊局訂定的技術標準為各種電訊設備提供測試和驗證服務,而獲通訊局認可為本地認證機構的本地實驗室更可提供全面的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在2020╱21年度,本地和海外認證機構簽發了584份設備認證,以應付電訊設備市場需求。

為確保所有提供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的本地認證機構符合通訊辦規定的服務質素及表現標準,通訊辦會繼續密切監察認證機構的表現,包括定期查核文件、視察實驗場所和檢查他們的工作。目前,所有本地認證機構的表現均符合通訊辦訂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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