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条例》(第619章)为跨行业的竞争法例,旨在禁止各行业从事反竞争行为。根据《竞争条例》,通讯局与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在电讯及广播业营运的业务实体的行为,包括涉及电讯业传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并与收购活动,执行《竞争条例》。
根据通讯局与竞委会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对于属于共享管辖权范围内的事宜,通讯局一般会担任主导机关。如某些事宜既涉及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又涉及不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通讯局与竞委会将因应个别情况,讨论和协定处理有关事宜的最佳做法。
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共接获20宗根据《竞争条例》提出的投诉及查询个案,当中19宗个案已经结案而无须作进一步跟进,有一宗个案则仍在处理中。
年内,通讯办亦协助通讯局根据《竞争条例》的合并守则检视三宗交易,并认为无须就这些交易作进一步跟进。
《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的公平营商条文禁止商户在向消费者提供货品和服务时作出某些订明的不良营商手法。
通讯局与香港海关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电讯条例》和《广播条例》(第562章)下的持牌人作出与根据相关条例提供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有直接关连的营业行为,按《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执法。两个执法机关已签订谅解备忘录,以协调双方在《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下履行各自的职能,并已发出一套执法指引,就公平营商条文的实施向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指引。
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共处理317宗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提出的投诉,其中有257宗因证据不足以证实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因不属《商品说明条例》的规管范围而结案,一宗个案在向有关持牌人发出警告信后结案,八宗个案在通讯局向有关持牌人发出劝谕信敦促其注意有关事宜,并改善向消费者销售、供应或推广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的相关营业行为后亦已结案,余下的51宗个案则仍在处理中。
通讯局根据《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设立了分别适用于传真讯息、短讯和预录电话讯息的三份《拒收讯息登记册》。除非发送人已取得电话号码登记使用者的同意,否则发送人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到已登记在登记册上的电话号码。截至2022年3月,已有超过260万个电话号码登记在三份登记册上。除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予已在登记册上登记的电话号码外,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亦须遵从《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所订明的多项规则,例如发送人必须在商业电子讯息内向收讯人提供联络资料和「取消接收选项」,让收讯人可以联络有关发送人和取消接收商业电子讯息。
通讯办在2021╱22年度接获520宗有关怀疑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举报,较去年减少约8%。在这些举报中,大部分与短讯、预录电话讯息和电邮有关。通讯办会继续监察各类讯息及平台上的发送人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并优化程序,以便更有效执法。
当通讯办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个案,若数目不超过某个数额,会发出劝谕信,要求发送人遵守《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规定。若通讯办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数目超过某数额,或在发出劝谕信后继续收到针对同一发送人的举报,便会进行正式调查,并可能向有关发送人发出警告信。在2021╱22年度,通讯办共发出69封劝谕信和17封警告信。
如发现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持续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通讯局会根据该条例第38条发出执行通知,指示发送人采取措施纠正违例行为。任何人不遵从向其送达的执行通知,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十万元。
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的权益,通讯办积极实施各项消费者保障措施,并与业界合作制定和推行自行规管措施,以处理可能不时出现的新消费者事宜。
这些措施包括由代表业界的香港通讯业联会负责管理、属自愿性质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该计划旨在以调解方式协助电讯服务供应商与其顾客解决已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
其他由业界自愿实施的自行规管措施包括公布《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令电讯服务合约的条文更清晰; 以及公布《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以规管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的行为。
其他例子包括实施预防流动通讯服务帐单震撼的措施,以及在通讯办网站刊载主要家居宽频服务供应商就消费者提出终止服务申请所采取的安排。
通讯办会继续监察所采取的各项消费者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成效,并在有需要时邀请业界参与进一步改善现行措施或推出新措施。
自2010年12月起,通讯办提供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让宽频用户测量其宽频服务的连接表现,包括下载和上载速度、网络时延、封包遗失和抖动。除桌面和手提电脑用户外,采用iOS和Android作业系统的智能电话和平板电脑用户也可使用该测试系统。
通讯办不时检讨和提升测试系统,以加强系统的测试能力和表现。现时,测试系统支援桌面和手提电脑进行高达每秒10吉比特的速度测试,而iOS和Android系统流动装置亦可进行高达每秒3吉比特的速度测试。自推出服务至2022年6月为止,已透过系统进行超过1.13亿次宽频表现测试。
年内,通讯办继续举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精明使用通讯服务的认识。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教育活动由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举行,透过各式各样的节目及活动(例如巡回展览和社区讲座),向公众传递不同消费者讯息。新设的通讯学习园地网上平台亦于2022年4月推出,向中小学生提供有关如何精明使用通讯服务的教育讯息。网上平台提供的学习资源包括短片、漫画、问答及工作纸,可供学校和学生使用。另外,两套主题为「家长指引及合家欣赏时间」和「精明使用电讯服务 慎防受骗你做得到」的全新电视宣传短片,于2021年8月正式推出。
为了令大众更加了解「鼓励及早使用5G技术资助计划」及5G应用的庞大潜力,通讯办在年内推出了一系列宣传项目,包括在Facebook、Google和不同的资讯科技网站登载广告。此外,通讯办亦与获计划资助的机构合作制作并推出三套短片,重点说明如何运用5G技术改善业务运作,并为整个社会带来裨益。
年内,通讯办继续宣传六个数码地面电视节目台转用新发射频率,包括发布新闻公告和消费者注意事项、在通讯办的社交媒体平台和免费报章登载广告、播放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以及向公众派发海报和单张。有关的数码地面电视频道已于2021年12月1日顺利完成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