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4年营运基金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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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调查电讯与广播业的竞争投诉及电讯业的合并与收购

《竞争条例》(第619章)为跨行业的竞争法例,旨在禁止各行业从事反竞争行为。根据《竞争条例》,通讯局与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在电讯业和广播业营运的业务实体的行为,包括涉及电讯业传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并与收购活动执行《竞争条例》。

根据通讯局与竞委会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对于属于共享管辖权范围内的事宜,通讯局一般会担任主导机关。如某些事宜既涉及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又涉及不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通讯局与竞委会将因应个别情况,讨论和协定处理有关事宜的最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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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共接获22宗根据《竞争条例》提出的投诉及查询个案,当中18宗个案已经结案而无须作进一步跟进,有四宗个案则仍在处理中。

年内,通讯办亦协助通讯局根据《竞争条例》的合并守则检视两宗交易,并认为无须作进一步跟进。

处理和调查有关电讯与广播业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

《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的公平营商条文禁止商户在向消费者提供货品和服务时作出某些订明的不良营商手法。

通讯局与香港海关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电讯条例》和《广播条例》(第562章)下的持牌人作出与根据相关条例提供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有直接关连的营业行为,按《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执法。两个执法机关已签订谅解备忘录,以协调双方在《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下履行各自的职能,并已发出一套执法指引,就公平营商条文的实施向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指引。

通讯办员工透过热线处理有关广播及电讯事宜的公众查询。

通讯办员工透过热线处理有关广播及电讯事宜的公众查询。

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共处理305宗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提出的投诉,其中有259宗因证据不足以证实违反了《商品说明条例》或因不属《商品说明条例》的规管范围而结案,七宗个案(包括一宗成功检控个案,该个案在2023年10月经法庭裁决一名销售员罪名成立)在通讯局向有关持牌人发出劝谕信以敦促其注意有关事宜,并改善向消费者销售、供应或推广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的相关营业行为后亦已结案,余下的39宗个案则仍在处理中。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执行事宜

《拒收讯息登记册》

通讯局根据《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设立了分别适用于传真讯息、短讯和预录电话讯息的三份《拒收讯息登记册》。除非发送人已取得电话号码登记使用者的同意,否则发送人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到已登记在登记册上的电话号码。截至2024年3月底,这些登记册上已有超过280万个电话号码。除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予已在登记册上登记的电话号码外,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亦须遵从《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所订明的多项规则,例如发送人必须在商业电子讯息内向收讯人提供联络资料和「取消接收选项」,让收讯人可以联络有关发送人和取消接收商业电子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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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办在2023╱24年度接获688宗有关怀疑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举报,较去年增加约27%。在这些举报中,大部分与预录电话讯息和短讯有关。通讯办会继续监察发送人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并优化程序,以便更有效执法。

执法工作

通讯办会就涉嫌违反《非应邀电子信息条例》的个案采取执法行动。一般而言,当通讯办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个案,若数目不超过某个数额,会发出劝谕信,要求发送人遵守《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规定。如通讯办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数目超过某数额,或在发出劝谕信后继续收到针对同一发送人的举报,便会进行正式调查,并可能向有关发送人发出警告信。在2023╱24年度,通讯办共发出48封劝谕信和六封警告信。对于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在收到劝谕信或警告信后已纠正违规行为的个案,将不会采取进一步的执法行动,例如向发送人发出执行通知。

如发现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持续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通讯局会根据该条例第38条发出执行通知,指示发送人采取措施纠正违例行为。任何人不遵从向其送达的执行通知,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十万元。

继续加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

业界自愿实施的自行规管措施

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的权益,通讯办积极实施各项消费者保障措施,并与业界合作制定和推行自行规管措施,以处理可能不时出现的新消费者事宜。

这些措施包括由代表业界的香港通讯业联会负责管理、属自愿性质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该计划旨在以调解方式协助电讯商与其顾客解决已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

其他由业界自愿实施的自行规管措施包括公布《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令电讯服务合约的条文更清晰;以及公布《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以规管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的行为。

其他例子包括实施预防流动通讯服务账单震撼的措施,以及在通讯办网站刊载主要家居宽頻服务供应商就消费者提出终止服务申请所采取的安排。

通讯办会继续监察所采取的各项消费者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成效,并在有需要时邀请业界参与进一步改善现行措施或推出新措施。

宽頻表现测试系统

自2010年12月起,通讯办提供宽頻表现测试系统,让宽頻用户测量其宽頻服务的连接表现,包括下载和上载速度、网络时延、封包遗失和抖动。除桌面和手提电脑用户外,采用iOS和Android作业系统的智能电话和平板电脑用户也可使用该测试系统。

通讯办不时检讨和提升测试系统,以加强系统的测试能力和表现。现时,测试系统支援桌面和手提电脑进行高达每秒10吉比特的速度测试,而iOS和Android系统流动装置亦可进行高达每秒5吉比特的速度测试。自推出服务至2024年3月,已透过系统进行超过1.24亿次宽頻表现测试。

消费者教育活动

举办有关打击电话诈骗的宣传活动

鉴于电话骗案有持续上升趋势,通讯办在本年度举办了一连串消费者教育活动项目,以加强宣传及提升市民对电话诈骗的认知。通讯办以「精明使用通讯服务 小心提防电话诈骗」为主题举办了不同的宣传活动,包括巡回展览、公众讲座、小型展览、社区和学校讲座,以及学校巡回剧表演,提醒公众提防可疑电话骗案。

通讯办于2024年上半年与商经局、多个政党、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合作,走访全港18区并设置街站,以推广防电骗讯息。
通讯办于2024年上半年与商经局、多个政党、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合作,走访全港18区并设置街站,以推广防电骗讯息。
通讯办于2024年上半年与商经局、多个政党、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合作,走访全港18区并设置街站,以推广防电骗讯息。
通讯办于2024年上半年与商经局、多个政党、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合作,走访全港18区并设置街站,以推广防电骗讯息。
通讯办于2024年上半年与商经局、多个政党、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合作,走访全港18区并设置街站,以推广防电骗讯息。

通讯办于2024年上半年与商经局、多个政党、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合作,走访全港18区并设置街站,以推广防电骗讯息。

此外,通讯办制作了两辑全新的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宣传短片及声带),名为《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和《电讯骗案招数多 保持警觉最稳妥》,分别于2024年2月和4月推出。第一辑关于「短讯发送人登记制」的宣传短片及声带旨在推广有关登记制的特点,即是以「#」号开头的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以帮助市民识别短讯发送人的真实身分;而第二辑宣传短片及声带则提醒公众须对各种骗案招数保持警觉,并鼓励公众使用来电过滤服务及应用程式帮助过滤怀疑诈骗来电。此外,通讯办亦推出以「我承诺 防电骗 我做到」为主题的流动宣传车活动,于2023年12月巡回到访全港18区不同地点,以游戏和展览进行宣传。另外,通讯办由2024年1月起与商经局、多个政党、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合作,走访全港18区并设置街站,向市民派发单张和纪念品,以推广提防电骗的讯息,并为有兴趣安装相关来电过滤应用程式的市民提供协助。

「我承诺 防电骗 我做到」为主题的流动宣传车活动于2023年12月举行,向市民推广防电骗的讯息。

「我承诺 防电骗 我做到」为主题的流动宣传车活动于2023年12月举行,向市民推广防电骗的讯息。

通讯办推出吉祥物「通讯宝」

经过部门举办的设计比赛后,通讯办于2024年3月推出吉祥物「通讯宝」。「通讯宝」的设计融入了代表广播和电讯的符号,象征通讯办担当广播业和电讯业的规管角色。「通讯宝」于2024年3月9日在通讯事务总监主持的巡回展览暨揭幕典礼中首次亮相。作为通讯办的代言人和宣传大使,「通讯宝」将继续出现在通讯办各个宣传活动和社交媒体平台,向公众传递有关通讯局和通讯办的资讯,以及有关精明使用通讯服务的讯息。

装饰图片 通讯办职员出席通讯办吉祥物「通讯宝」的揭幕典礼。

通讯办职员出席通讯办吉祥物「通讯宝」的揭幕典礼。

其他宣传活动

为推广大厦室内5G覆盖标签计划,通讯办在2024年5月推出新一辑宣传短片及宣传声带,旨在鼓励已配备5G设备的室内场所业主或负责人张贴通讯办专为计划而设的「大厦室内5G覆盖标签」。通讯办已印制该标签并派发予流动网络营办商,以供张贴在已安装5G流动通讯设备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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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登记制在2023年2月全面实施后,通讯办继续进行宣传工作,透过专题网页、派发资料单张、发布资讯小锦囊及社交媒体贴文等,提醒市民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为其电话智能卡进行登记。其他宣传讯息包括提醒市民为不再使用的电话智能卡取消登记、遗失电话智能卡时应立即报失,以及不要在市面上购入来历不明及声称「已完成登记」的电话储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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