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文
A A A

第三章 迎接电讯市场的新挑战

重新指配3G频谱及频谱使用费

在香港1 700万名流动服务用户中,约四分之三或超过1 200万人使用3G及4G网络提供的流动数据服务。尽管流动客户持续转移至4G 网络,3G 流动客户仍超过700 万人。3G网络主要由在1.9 至2.2 吉赫频带内的2 x 59.2兆赫频谱(「3G频谱」)支援,该等频谱于2001年10 月透过拍卖指配予四家流动网络营办商。

3G频谱的现有指配期将于2016年10月届满。通讯局于2013年11月15日公布,决定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方案重新指配3G频谱,新指配期由2016年10月22日开始,为期15年。混合方案最能达至重新指配频谱的多重目标,即确保客户服务得以延续、善用频谱、促进有效竞争,以及鼓励投资和推广创新服务。在2013年11月15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亦公布根据《电讯条例》厘定重新指配频谱的频谱使用费的相关安排。

2014年4月,通讯局批准两家现有3G营办商合并。为解决因该项合并造成频谱集中所引起竞争方面的关注,通讯局指示有关合并实体须采取补救措施,在现有指配期届满时,交回2 x 14.8兆赫的3G频谱。交回的频谱会经拍卖重新指配。在合并后,市场上剩下三家获指配3G频谱的营办商。这三家现有3G营办商获赋予优先权,以获重新指配合共2 x 34.6兆赫的3G频谱,有关频谱使用费水平已根据2014年7月制定的附属法例订明。全部三家现有3G营办商均于2014年8月接受有关要约。在有关营办商行使优先权后,余下2 x 24.6 兆赫的3G频谱分为五个频宽约为2 x 5兆赫的频段,透过拍卖重新指配 。

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制定拍卖规则,并于2014年9月发出相关的《信息备忘录》,以拍卖2 x 24.6兆赫的3G频谱。拍卖于2014年12月完成。该五个频段由三家流动网络营办商成功投得,当中包括两家现有3G营办商(根据通讯局在批准合并时为解决频谱集中问题所施加的指示,合并实体没有参与该次拍卖),以及一家并非现有3G频谱受配人的营办商。该次拍卖获得的频谱使用费总额为24.2亿元或每兆赫4,920万元。根据附属法例订明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透过优先权以行政方式重新指配的3G频谱的频谱使用费为45.7亿元或每兆赫6,600万元,相当于现有3G营办商在现有指配期最后一年使用3G频谱所须缴付的频谱水平使用费乘以15(即新指配期的年期)。现有及新3G频谱受配人须于2016年8月或之前,就为期15年的新指配期缴付合共69.9亿元的频谱使用费。

总括而言,在1.9至2.2吉赫频带内的118.4兆赫中,有29.6兆赫会由2016年10月起易手。自频谱拍卖完成后起计,现有及新频谱受配人将有约两年时间,准备所需的网络重新配置及网络铺设工作。为协助频谱受配人顺利交接频谱,以尽量减低对客户的服务影响,通讯办于2015年3月成立技术工作小组,负责处理重新指配3G频谱所涉及的技术协调事宜,所有相关流动网络营办商均加入该工作小组。通讯办会继续就频谱交接事宜与营办商协调。

重新指配在900兆赫及1800兆赫频带内的频谱的准备工作

在900兆赫及1800兆赫频带内的频谱现用于提供2G、3G 及4G流动服务。在900兆赫频带内49.8兆赫的频谱及在1 800兆赫频带内148.8兆赫的频谱的现有指配期将由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届满。为让业界有足够时间就重新指配频谱作好准备,通讯局计划就未来路向进行两轮公众咨询,以期于2017年年底或之前公布就重新指配频谱安排所作的决定。相关准备工作已于2015年展开。

电讯牌照费下调

2012年11月,通讯局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发表联合声明,公布决定把综合传送者牌照下每100个顾客接驳点的年费由800元调低至700元,以及把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传呼服务)和服务营办商牌照(第三类服务)客户使用每100个移动电台须缴付的费用由800元减至700元。新牌照费在完成立法程序后,已于2013年3月1日起生效。2013年2月,香港电话有限公司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香港电话有限公司」)就通讯局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调低牌照费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许可申请。法庭于2013年7月向香港电话有限公司批出司法复核申请的许可。实质聆讯于2015年6月17至19日进行。原讼法庭于2015年8月11日作出裁决,裁定通讯局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胜诉,并拒绝该宗司法复核申请。香港电话有限公司于2015年9 月4日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的规管

自流动电视服务于2012年2月推出以来,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制式一直被采用作为传送制式。2013年12月20日,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港视」)宣布完成收购原本持有获授权提供流动电视服务的综合传送者牌照(「流动电视牌照」)的持牌人之全部股权。其后,港视把该持牌人的名称改为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香港流动电视网络」)。2014年1月,香港流动电视网络向通讯办表示拟将原本采用的CMMB制式转换为数码地面多媒体广播(「DTMB」)制式。

本港采用DTMB制式以提供免费数码地面电视服务。作为通讯局的执行部门,通讯办认为,香港流动电视网络转用DTMB制式而没有实施有效的技术措施,以确保本港不会有超过5 000个指明处所组成的观众接收到其流动电视服务,因而须根据《广播条例》的牌照规定,须领有免费电视牌照及╱或收费电视牌照。此外,通讯办认为住户电视机通过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及屋顶天线等固定装置接收到流动电视服务,会构成由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提供固定服务,违反流动电视牌照附表1。流动电视牌照附表1订明,有关流动电视牌照未有批准持牌人利用流动电视牌照指明的频率提供任何固定服务,或提供任何须根据其他条例领有牌照的服务。

港视和香港流动电视网络质疑通讯局认为使用DTMB制式提供流动电视服务而没有实施有效的技术措施便须受《广播条例》规管的意见,并于2014年4月11日向法庭申请许可,就通讯办的立场提出司法复核准许申请。法院准许申请而实质聆讯已于2014年11月26及27日举行。原讼法庭于2015年9月29日裁定通讯办胜诉,并驳回所有由港视及流动电视网络提出的司法复核理据。

继续加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

持续实施防止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措施

近年,智能电话和先进流动装置日趋普及,刺激了流动数据服务的增长和需求,但同时,有关流动宽频服务帐单争议的消费者投诉数字亦随之而上升,情况备受消费者关注。这些投诉大多涉及流动通讯「帐单震撼」,即指消费者因收到的流动通讯服务帐单款额远高于预期而感受到的震撼。出现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主因,是消费者在本地或海外使用漫游服务时,不经意或不自觉地使用了流动数据服务。

为解决这个问题,通讯办自2010年5月起向业界公布一系列供其采用的预防措施,包括容许用户选择取消个别服务、设立收费上限、为各类根据用量收费的流动服务设立用量上限,以及向用量达到预定水平或正启动漫游数据服务的用户发出提示短讯。

为增加相关服务资讯的透明度,通讯办已在网站公布个别营办商所采取的措施,并定期更新数据。在推行这些措施的同时,通讯办亦举办一系列消费者教育活动,以加深消费者对流动数据服务的认识和了解。通讯办亦在网站提供数据用量计算器,消费者可使用此工具估算自己的数据用量。2014年,我们处理了615宗有关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投诉个案。

公平使用政策指引的实施进度

固网及流动宽频服务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种类繁多的服务计划,包括「无限用量」计划。然而,某些「无限用量」服务计划其实受限于服务供应商所实施名为「公平使用政策」的使用限制。公平使用政策旨在防止个别用户过度使用网络资源,以免对网络表现构成不良影响,妨碍其他用户使用服务。举例来说,对于数据用量已超出指定上限的用户,服务供应商可能会实施限制,例如调低其使用网络服务优先次序或减慢其数据接达速度等。可是,消费者未必会留意到公平使用政策的实施或了解相关的条款及条件。对于使用「无限用量」服务计划的用户,当遇到数据用量因公平使用政策而受到限制时, 更会感到不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增加服务信息的透明度,通讯局于2011年11月发出《公平使用政策指引》,以规管服务供应商应如何实施其公平使用政策。这份强制指引自2012年2月起已经生效。

2014年,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处理了43宗与公平使用政策相关的投诉个案,与上一年处理38宗个案比较,略有上升,当中并无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使用政策指引》的个案。

提升宽频表现测试系统

自2010年12月起,通讯办在网站设立了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让宽频用户测量其宽频服务的连接表现,包括下载和上载速度、网络时延、封包遗失和抖动。除桌面和手提电脑用户外,采用苹果iOS作业系统和谷歌Android作业系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用户也可使用该测试系统。

我们于2014年12月提升宽频表现测试的效能,让桌面电脑用户可进行高达每秒1 000兆比特的速度测试。2015年1月,我们亦更新了流动应用程式,让iOS和Android系统流动装置的用户可进行高达每秒150兆比特的速度测试。

该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荣获「2013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项下的「最佳公共服务应用(网上╱流动应用程序)奖」优异证书。自推出服务以来至2015年5月,系统已进行超过5 800万次测试。

继续促进业界实施自行规管措施

改善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

为向业界提供拟订电讯服务合约的指引,藉以提升合约制订过程的透明度和客户满意度,香港通讯业联会(一个业界联会)于2010年12月公布属自行规管性质的《业界守则》。

由2011年7月起,所有主要的固定和流动网络营办商已实施所需措施,以遵从《业界守则》,使电讯服务的个人及住宅用户在签订或续订服务合约时获得更佳保障。自实施《业界守则》以来,有关服务合约争议的投诉数字持续下降,由2011年的1 277宗减少至2014年的588宗。通讯办在检视及分析自《业界守则》实施以来所收到有关合约争议的消费者投诉后,向香港通讯业联会提出多项建议,以进一步改善《业界守则》。香港通讯业联会经与各参与营办商商讨,在2014年10月修订《业界守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改善终止合约的安排,不得对客户构成不便或涉及不合理的拖延;
  • 改善延长合约期或续约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确认的安排;
  • 合约须清楚列明如营办商因未有网络覆盖而未能于客户搬迁地址后继续提供服务,所涉及的终止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或上限;
  • 合约须清楚列明合约期内第一期及最后一期月费的计算方法;以及
  • 鼓励营办商弹性推行更佳的冷静期安排。

经修订的《业界守则》由2015年5月1日起生效。

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增加有关流动内容服务价格资料的透明度,通讯办与业界紧密合作,订立了一份属自愿性质的《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该守则由香港通讯业联会于2010年1月公布和实施,规管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流动内容服务,并设立业界自行规管计划。守则要求所有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流动内容服务前,须向他们清楚表明该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并要得到客户明确同意才提供服务。此外,有关供应商亦须清楚订明简易方便的终止订用服务机制。

守则亦订明成立行政机构,负责评估内容服务供应商遵从该守则规定的能力,确保他们履行承诺,并藉着处理投诉和抽查,监察他们有否遵从该守则。内容服务供应商须从行政机构获取有关提供流动内容服务及计帐服务的合格证明书,而流动网络营办商只可与获取合格证明书的内容服务供应商签订商业合约。截至2015年3月底,已有九家内容服务供应商从行政机构获取合格证明书。2014年,行政机构向一家没有遵从该守则的内容服务供应商发出一封警告信。

自2010年1月实施《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后,通讯办一直密切监察守则的成效,相关投诉数字持续录得减幅并维持于低水平。过去一年,平均每月接获的投诉数目只有两宗,反映内容服务供应商大致遵从属自愿性质的守则,客户亦大致对流动内容服务感到满意。

关于电讯服务帐单资料及收取帐款的实务守则

通讯局于2011年10月发出属自愿性质的《关于电讯服务帐单资料及收取帐款的实务守则》,务求减少计帐争议,并提高帐单资料的透明度。该实务守则就电讯服务帐单上所需包括的收费项目和收取帐款安排,为电讯营办商提供指引。截至2014年10月,七家本地固定网络营办商和四家流动网络营办商已承诺遵从上述实务守则。我们已在通讯办网站刊载消费者注意事项和所有营办商遵从守则的情况摘要,供消费者参考。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该实务守则的实施情况及成效。

提供流动电视服务的业界守则

根据政府在2008年12月公布并在2010年2月修订的《香港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发展框架》,业界须就提供本地广播类和串流类的流动电视服务制订业界守则,以实施自行规管。香港通讯业联会于2012年8月发出有关流动电视服务的业界守则。为保护儿童和维护公众道德,该守则要求流动电视服务供应商就色情及淫亵内容实施限制收看的措施。流动电视服务供应商亦应考虑社会现时普遍接受的道德标准,并格外留意其播出的电视内容可能对儿童造成的影响。

解决顾客投诉计划的实施进度

通讯办促使电讯业界设立属自愿性质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以调解方式协助电讯服务供应商与其住宅╱个人顾客解决双方已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计划由2012年11月1日开始运作,以两年为试验期。香港所有主要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均参与该计划。香港通讯业联会亦成立了一个独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的调解服务。通讯办对该计划的支持包括赞助所需经费、按有关受理准则审核申请、以及监察计划的表现和管治工作。

由2012年11月1日至 2014年10月31日的两年试验期间,通讯办共接获357宗符合计划受理准则的申请(首年及次年分别接获106宗及251宗申请),当中159宗在转介予调解服务中心跟进前已获得解决,197宗经调解服务中心处理后亦获得圆满解决。至于余下的一宗个案,所涉双方已达成口头协议以解决个案,但有关顾客没有现身签署书面解决协议。

在试验期结束后,通讯办就计划的成效和市民使用计划的情况进行检讨。由于试验计划的成绩令人鼓舞,加上顾客对计划有确实的需求,以及业界的正面回应,通讯办支持以试验计划采用的机制为基础,由2015年5月1日起长期实施该计划。通讯办日后亦将举办更多宣传推广活动,并会继续赞助计划运作所需经费、审核计划的申请、以及密切监察计划的运作和成效。

协助新的海底电缆系统在香港登陆

年内,通讯办继续向营办商提供综合联络服务,协助他们为两个新海底电缆系统(即Asia-Pacific Gateway 及 Asia Africa Europe-1)在香港登陆申请所需的法定批准。这两个新系统预定于2016年在香港登陆。

固网宽频服务发展

透过宽频上网使用各项应用程式及浏览内容,已成为本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着固网营办商持续铺设网络,市民大众得以通过各种技术,享用覆盖差不多全港的宽频服务。截至2015年6月,本港约有229万个住宅及商业固网宽频用户,住户普及率为83%。目前宽频服务的速度可高达每秒1吉比特。超过84%的固网宽频用户使用速度达每秒10兆比特或以上的宽频服务。

根据欧洲光纤到户议会于2015年2月发出的新闻公报,香港光纤到户/到楼网络的住户普及率与全球39个经济体系比较,排名第三。根据互联网内容传输商Akamai于 2015年3月发布的《2014年第四季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香港连接速度平均峰值为87.7Mbps,是全球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

有关撤销固网商窄频互连收费原则规管指引的最新情况

在18个月过渡期结束后,固网商之间的窄频互连收费原则规管指引由2014年10月16日起停止生效。在规管指引撤销后,固网商可自由地进行商业洽谈,商订窄频互连的条款及条件,包括须否就交换通讯量收取互连费用,如要收取费用的话,收费水平为何。在规管指引撤销后,大多数固网商已互相签订新互连协议,无需通讯局介入。

检讨传送者牌照的牌照条件

随着传送者牌照制度多年来不断演进,针对特定事项的跨行业法例或规例相继实施,并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电讯业)。跨行业规管制度引入和不断完善,已可取代根据电讯发牌制度所施加的行业特定规管,令后者变得不合适和不必要。

为消除电讯牌照持有人须同时受行业特定规管及跨行业法例的约束这种不合理情况,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检讨根据《电讯条例》发出的传送者牌照的所有牌照条件。相关的联合公众咨询已在2014年9月及10月举行,以收集业界及有关各方的看法和意见。

经审慎考虑在公众咨询所收到的意见书后,通讯局在2015年3月10日公布,决定把五项规管道路开掘工程的特别条件从日后新发出的综合传送者牌照中剔除。至于现有的传送者牌照,通讯办已发出通告函件邀请持牌人交回牌照,以删除该等特别条件。大部分主要传送者牌照持牌人已交回牌照,以便通讯办删除有关特别条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亦决定删除传送者牌照内有关公共建筑物及树木附加装置的限制的一般条件,并会向立法会简介,以及引入所需的法例修订,以删除该条件。

确保善用八位数字号码计划的措施

香港自1995年起一直采用八位数字电讯号码计划。由于过去20年,新服务不断涌现,加上流动通讯服务越趋普及,各界对电讯号码的需求预期仍会持续上升,尤以流动通讯业为然。如对额外号码的需求一直殷切,现时编配作流动服务用途的号码估计会于2018年用罄。为此,我们须善用现行的八位数字号码计划,以应对流动服务号码短缺的问题。我们会协助通讯局于 2015年第四季就未来路向展开公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