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和奇妙电视有限公司的免费电视牌照,以及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的声音广播牌照有效期为12年,须在牌照生效第六年后进行中期检讨。在咨询业界和公众的意见后,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审视了这些持牌机构在牌照有效期首六年的表现及余下六年的投资和节目承诺。通讯局认为持牌机构提供的服务大致符合公众期望。通讯局亦注意到公众支持放宽若干规定,让持牌机构在节目管理方面更具弹性,以协助业界应对困难的经营环境。
通讯局就牌照中期检讨所提出的建议,总体目标是鼓励业界进一步投资1,及优化及改善规管制度以促进业界的持续发展2。同时,通讯局认为持牌机构须透过其免费广播服务及节目协助提高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国家观念和国民身分认同3。通讯局的建议于2023年2月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在通讯办的支援下,该等建议已透过牌照的修订及╱或通讯局向相关持牌机构发出的指示实施。
在中期检讨的咨询过程中,我们收到不少公众和业界对通讯局发出的业务守则有关规管节目和广告内容的建议。中期检讨完成后,我们协助通讯局就上述收到的意见对业务守则进行审视,总体方向是因应持牌机构营商环境日趋困难而进一步优化规管制度。在通讯办的协助下,通讯局于2023年第三季就业务守则的修订建议咨询公众及持牌机构。预计有关检讨工作连同修订刊宪将于同年年底完成。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接获有线电视的申请及考虑通讯局的意见后,于2023年2月14日批准于同年6月1日起终止有线电视的收费电视牌照。其后通讯办积极与有线电视作出跟进,确保有线电视妥善执行所承诺的退场安排及有关的技术调整,以保障用户权益及公众利益,并透过有线电视推出的一系列宣传(包括新闻公报、专题网页、流动应用程式以及广播公告)增加有线电视用户对退场安排的认识。
在2022/23年度,通讯办处理了一宗为香港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的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新申请。通讯办亦处理了一宗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续期申请、一宗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续期申请,以及一宗由持牌人提出,有关终止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申请。上述申请均获通讯局批准。
通讯局不会预先审查广播内容,而是采用投诉主导的方式,以确保广播内容符合现行法例、牌照条件和通讯局所发出的业务守则。作为通讯局的执行部门,通讯办协助通讯局根据《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391章)的规定,以及通讯局的广播投诉处理程序处理有关广播内容的投诉。
在2022/23年度,通讯办处理了1 857个个案(涉及3 984宗投诉)4。与2021╱22年度的数字(1 552个个案,涉及8 575宗投诉)比较,本年度所处理的个案数目增加了20%,而处理的投诉宗数则下跌54%5。在所处理的个案中,有13个个案(涉及1 121宗投诉)转交通讯局辖下广播投诉委员会处理,其后并提交通讯局审议和裁决。经由通讯局审议的投诉个案的详情,已在通讯局网站公布。通讯事务总监行使通讯局授予的权力处理余下的1 844个个案(涉及2 863宗投诉),这些个案涉及轻微违规,或有关指控并不构成违例情况,或不属《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11(1)条的管辖范围(即投诉内容并不涉及违反有关法例、牌照条件或业务守则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