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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调查电讯与广播业的竞争投诉及电讯业的合并与收购

《竞争条例》(第619章)为跨行业的竞争法例,旨在禁止各行业从事反竞争行为。根据《竞争条例》,通讯局与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在电讯及广播业营运的业务实体的行为,包括涉及电讯业传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并与收购活动,执行《竞争条例》。

根据通讯局与竞委会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对于属于共享管辖权范围内的事宜,通讯局一般会担任主导机关。如某些事宜既涉及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又涉及不属于共享管辖权的范围,通讯局与竞委会将因应个别情况,讨论和协定处理有关事宜的最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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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共接获13宗根据《竞争条例》提出的投诉及查询个案,当中12宗个案已经结案而无须作进一步跟进,有一宗个案则仍在处理中。

年内,通讯办亦协助通讯局根据《竞争条例》的合并守则检视一宗交易,并认为无须就这宗交易作进一步跟进。

处理和调查有关电讯与广播业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

《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的公平营商条文禁止商户在向消费者提供货品和服务时作出某些订明的不良营商手法。

通讯局与香港海关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电讯条例》和《广播条例》(第562章)下的持牌人作出与根据相关条例提供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有直接关连的营业行为,按《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执法。两个执法机关已签订谅解备忘录,以协调双方在《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平营商条文下履行各自的职能,并已发出一套执法指引,就公平营商条文的实施向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指引。

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通讯办共处理291宗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提出的投诉,其中有249宗因证据不足以证实违反了《商品说明条例》或因不属《商品说明条例》的规管范围而结案,三宗个案在通讯局向有关持牌人发出劝谕信以敦促其注意有关事宜,并改善向消费者销售、供应或推广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的相关营业行为后亦已结案,余下的39宗个案则仍在处理中。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执行事宜

《拒收讯息登记册》

通讯局根据《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设立了分别适用于传真讯息、短讯和预录电话讯息的三份《拒收讯息登记册》。除非发送人已取得电话号码登记使用者的同意,否则发送人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到已登记在登记册上的电话号码。截至2023年3月,已有超过270万个电话号码登记在三份登记册上。除不可发送商业电子讯息予已在登记册上登记的电话号码外,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亦须遵从《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所订明的多项规则,例如发送人必须在商业电子讯息内向收讯人提供联络资料和「取消接收选项」,让收讯人可以联络有关发送人和取消接收商业电子讯息。

通讯办在2022/23年度接获540宗有关怀疑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举报,较去年增加约4%。在这些举报中,大部分与短讯、预录电话讯息和电邮有关。通讯办会继续监察发送人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并优化程序,以便更有效执法。

执法工作

通讯办会就涉嫌违反《非应邀电子信息条例》的个案采取执法行动。一般而言,当通讯办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个案,若数目不超过某个数额,会发出劝谕信,要求发送人遵守《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规定。若通讯办收到针对某发送人的举报数目超过某数额,或在发出劝谕信后继续收到针对同一发送人的举报,便会进行正式调查,并可能向有关发送人发出警告信。在2022/23年度,通讯办共发出69封劝谕信和20封警告信。对于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在收到劝谕信或警告信后已纠正违规行为的个案,将不会采取进一步的执法行动,例如向发送人发出执行通知。

如发现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持续违反《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通讯局会根据该条例第38条发出执行通知,指示发送人采取措施纠正违例行为。任何人不遵从向其送达的执行通知,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十万元。

继续加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

业界自愿实施的自行规管措施

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的权益,通讯办积极实施各项消费者保障措施,并与业界合作制定和推行自行规管措施,以处理可能不时出现的新消费者事宜。

这些措施包括由代表业界的香港通讯业联会负责管理、属自愿性质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该计划旨在以调解方式协助电讯服务供应商与其顾客解决已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

其他由业界自愿实施的自行规管措施包括公布《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令电讯服务合约的条文更清晰;以及公布《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以规管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的行为。

其他例子包括实施预防流动通讯服务帐单震撼的措施,以及在通讯办网站刊载主要家居宽频服务供应商就消费者提出终止服务申请所采取的安排。

通讯办会继续监察所采取的各项消费者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成效,并在有需要时邀请业界参与进一步改善现行措施或推出新措施。

宽频表现测试系统

自2010年12月起,通讯办提供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让宽频用户测量其宽频服务的连接表现,包括下载和上载速度、网络时延、封包遗失和抖动。除桌面和手提电脑用户外,采用iOS和Android作业系统的智能电话和平板电脑用户也可使用该测试系统。

通讯办宽频表现测试系统为处理在香港境内的宽频表现测试而设计,让宽频服务用户量度其宽频连接的表现。

通讯办宽频表现测试系统为处理在香港境内的宽频表现测试而设计,让宽频服务用户量度其宽频连接的表现。

通讯办不时检讨和提升测试系统,以加强系统的测试能力和表现。现时,测试系统支援桌面和手提电脑进行高达每秒10吉比特的速度测试,而iOS和Android系统流动装置亦可进行高达每秒3吉比特的速度测试。自推出服务至2023年3月,已透过系统进行超过1.18亿次宽频表现测试。

消费者教育活动

年内,通讯办继续举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精明使用通讯服务的认识。一年一度举行的消费者教育活动透过各式各样的活动项目,推广如何精明和谨慎地使用通讯服务。随着社会在疫情后复常,通讯办已复办各项实体宣传活动,包括在商场举办巡回展览,以及在公共图书馆和政府合署举行小型展览。为便利市民随时随地接收消费者资讯,通讯办于2023年4月推出全新的网上展览网站(www.ofca.gov.hk/exhibition)供公众浏览,内容包括载有各种消费者资讯的展板、网上游戏及有关消费者教育活动的最新消息。另外,消费者教育活动还包括以实体和网上混合模式举行的公众讲座、一系列在长者活动中心举行的社区讲座,以及学校讲座和话剧表演。

通讯办每年均积极举办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加公众对精明使用通讯服务的认识。 通讯办每年均积极举办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加公众对精明使用通讯服务的认识。

通讯办每年均积极举办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加公众对精明使用通讯服务的认识。

有鉴于透过电讯网络传送的骗案有上升趋势,年内通讯办与警方合作,提醒市民提防诈骗电话,这对保障电讯服务的健全及通讯网络的安全而言相当重要。警方除派员到社区讲座进行演讲,亦派代表参与巡回展览和公众讲座,宣传防骗讯息。为提高市民对可疑境外来电的警觉性,通讯办于2023年5月推出新一辑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提醒市民留意所有本地流动服务营办商会就「+852」开首的境外来电,向用户发送话音提示或文字讯息。

巡回展览获得警方反诈骗协调中心及守网者人员全力支持及参与,向市民讲解常见的骗案手法,以及教育市民在使用通讯服务时应时刻保持警觉,以防堕入骗局。

巡回展览获得警方反诈骗协调中心及守网者人员全力支持及参与,向市民讲解常见的骗案手法,以及教育市民在使用通讯服务时应时刻保持警觉,以防堕入骗局。

在5G方面,为了展示「鼓励及早使用5G技术资助计划」的成果,通讯办于2022年12月12日举办了「5G启发无限可能– 5G技术应用经验分享会」。是次分享会邀请了受助机构的代表分享使用5G的经验,现场及网上参加者超过220人。通讯办亦制作了两套短片,宣传如何运用5G技术改善业务运作,并为整个社会带来裨益。年内,通讯办制作了三套不同主题的全新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包括《5G启发无限可能》、《选用5G服务 5大须知》和《光纤接达遍万家 智能生活普及化》。

通讯办推出不同宣传短片,包括「光纤接达遍万家 智能生活普及化」、「5G启发无限可能」、「选用5G服务 5大须知」及5G应用短片,以宣传不同的消费者讯息。

通讯办推出不同宣传短片,包括「光纤接达遍万家 智能生活普及化」、「5G启发无限可能」、「选用5G服务 5大须知」及5G应用短片,以宣传不同的消费者讯息。

在2022年9月底至2023年2月期间,通讯办推出全面的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宣传活动,提醒原有电话储值卡用户,特别是长者及其他有需要的群组必须在2023年2月23日限期前完成登记。此宣传活动包含多种形式的宣传项目和活动,例如播放30秒的电视宣传片及一分钟的短片,透过不同社区团体及非政府机构支援有需要的群体进行实名登记,经由多种途径向市民派发单张和海报,发布新闻公告和消费者注意事项,出席传媒访问,在港铁、巴士、电车及其他媒体渠道(例如流行的资讯娱乐电视节目、社交媒体平台、电台频道、网站及报章)登载广告。

通讯办以不同渠道宣传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

通讯办以不同渠道宣传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