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讯办的协助下,通讯局经考虑公众和业界的意见后完成了修订业务守则的工作。考虑到持牌机构的营商环境日趋困难,是次修订适时放宽业务守则中对广播业的规管,包括电视和电台有关赞助节目和间接宣传的规定。放宽相关规管措施同时有助持牌机构增加收入来源,从而增强其财政实力,让广播业可持续发展。
鉴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是次修订亦加入条文列明持牌广播机构必须在其播放节目中遵守维护国家安全的规定。有关条文适用于所有持牌广播服务。
经修订的业务守则在2023年12月15日刊宪,并于同日生效。
六个主要广播牌照(包括三个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一个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和两个声音广播牌照)将陆续于2027年和2028年届满。
为准备即将展开的牌照续期工作,通讯办现正进行广播服务意见调查,以了解香港公众收看和收听习惯的转变。调查所得的资料和统计数据,将可为通讯局处理各主要持牌广播机构的牌照续期申请提供有用的参考资料。预计有关调查于2024年年底完成。
在2023╱24年度,通讯办处理了一宗为香港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的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新申请。通讯办亦处理了一宗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续期申请。上述申请均已获通讯局批准。
通讯办与内地当局举行定期会议,以协调可供广东省和香港使用的广播频率。通讯办已选定一组调频(FM)频率供香港电台(港台)提供的一条覆盖全港的新FM节目频道(即粤港澳大湾区之声)。通讯办与内地当局就相关频率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于2023年11月顺利完成,所有已协调的FM频率会在2024年年底或之前分阶段指配予港台。
为配合香港数码地面电视服务未来的发展,通讯办会继续与内地当局协调,以物色更多数码地面电视频道供本港使用。
按照惯例,通讯局不会预先审查广播内容,而是采用投诉主导的方式,以确保广播内容符合现行法例、牌照条件和通讯局所发出的业务守则。作为通讯局的执行部门,通讯办协助通讯局根据《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391章)的规定,以及通讯局的广播投诉处理程序处理有关广播内容的投诉。
在2023╱24年度,通讯办处理了1 783个个案(涉及8 216宗投诉)1。与2022╱23年度的数字(1 857个个案,涉及3 984宗投诉)比较,本年度所处理的个案数目减少了4%,而处理的投诉宗数则大幅增加了106%2。在所处理的个案中,有六个个案(涉及14宗投诉)转交通讯局辖下广播投诉委员会处理,其后并提交通讯局审议和裁决。所有经由通讯局审议的投诉个案,已在通讯局网站公布。通讯事务总监在通讯局授权下处理余下的1 777个个案(涉及8 202宗投诉),这些个案涉及轻微违规,或有关指控并不构成违例情况,或不属《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11(1)条的管辖范围(即投诉内容并不涉及违反有关法例、牌照条件或业务守则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