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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消费者在订用电讯服务时会与营办商签署固定期限合约,在签约时,除了选择服务生效日期外,你会发现营办商可能会为你的合约设定一个计帐周期日期,而计帐周期日期及服务生效日期可能并不相同。

「计帐周期日」指一个月的某特定一天,而该天被营办商指定为每个「计帐周期」的开始日;至于「计帐周期」则指营办商按照合约,就客户在每段连续时期内使用的电讯服务向其收取费用的该段时期。例如营办商可按其营运需要设定每月十五日为某客户的电讯服务合约的计帐周期日,则每一个月的十五日至下个月的十四日便是该合约的计帐周期。

服务生效日与首个计帐周期日期间的收费

营办商因为营运上的限制,一般未能弹性地设定任何一天作为计帐周期日,所以服务生效日未必一定等同首个计帐周期日。在此情况下,部分营办商会根据服务生效日至首个计帐周期日前一天的使用天数或用量,按比例收取费用。例如,如果合约的服务生效日为一月八日,而营办商设定每月十五日为计帐周期日,则营办商可能会按比例向客户收取一月八日至一月十四日的服务费用。

你应细阅合约上的相关细则或向营办商查询这段期间的收费计算方式。

固定期限合约期满日与最后计帐周期最后一天期间的收费

同样地,由于固定期限合约期满日与最后计帐周期最后一天可能并非同一日,你应留意营办商会如何收取这段期间的服务费用。就上述例子,客户签订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合约至翌年一月七日。如该客户打算在该日(即一月七日)终止服务,便需留意营办商是否会按比例收取费用至一月七日,抑或会收取该期费用至一月十四日(即最后计帐周期的最后一天)。

你应细阅合约上的相关细则或向有关营办商查询这段期间的收费计算方式。

给消费者的建议

虽然营办商因应其营运限制而未必能够弹性地设定计帐周期日,然而消费者在决定签订电讯服务合约,应先向有关营办商了解能否选择计帐周期日,并在可行的情况下挑选计帐周期日作为合约的服务生效日。

《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业界守则》)已经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作出修订,新修订的《业界守则》已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生效,其中条文要求营办商在合约内订明,如果合约的目标生效日与首个计帐周期日不一致,则须在合约内清楚述明首个计帐周期日(或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告知客户);以及须在合约内清楚列明在服务生效日与首个计帐周期日期间,以及在固定期限合约期满日与最后计帐周期最后一天期间,会如何就有关服务向客户收取费用,并提供合理详情。

有关《业界守则》的详情,请参阅这里